分析:煤化工环保毁在低价中标上

慧聪水工业网 2016-12-06 09:13 来源:煤化工网

慧聪水工业网 近10年来,我国煤化工产业出现了许多对环境产生很大影响的负面新闻。煤化工项目也频频出现在环保部门的各种通报上。违法排污、高浓度含盐废水污染、二氧化碳排放量高、空气污染直接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各种环保问题可谓层出不穷。记者在最近的采访中发现,谈到这些问题时,无论是生产企业、环保企业、行业专家,都把矛头指向了低价中标。

低价中标本来是一条被认为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在煤化工环保项目的招标过程中,低价中标却成为一个被吐槽为“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的潜规则。

那么,这个局面是怎么造成的?

分析:煤化工环保毁在低价中标上

巨额投资难以承受,生产企业只好能省就省

据记者了解,煤化工环保项目低价中标的潜规则最早要追溯到煤化工产业刚起步时。煤化工产业是“十二五”期间才取得了较大的工程化进展,而当时煤化工废水、废气、废渣都没有可直接应用的处理技术。尤其是废水的处理,因为成分复杂和近零排放的要求,更是一份空白的答卷。

根据环保部的要求,煤化工项目要达到零排放。而要基本实现这个目标,项目的环保投资至少要占项目总投资的5%~8%,其中水处理的投资在环保投资中的比例甚至达到30%左右。巨额投资令许多生产企业感到难以承受,企业只好能省就省。

“我们上煤化工项目的时候,根本没有水处理零排放的技术应用先例,我们完全不知道煤化工产生的废水那么难处理。项目投资已经那么高了,为了节约投资,就只能在环保技术装备上压价。”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领导说。这是早期煤化工业主的普遍心理。

即使明明知道有好技术,但招标企业也会割舍。在神华宁煤煤化工零排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中,国内企业的标底都在3亿元左右,而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和法国威立雅公司的报价是8亿元的水平,最终第一次招标被宣布流标。在低价竞争的中国煤化工水处理市场,虽然对自己的技术充满信心,但走高价路线的国外环保企业只能望洋兴叹。

在生产企业“能省则省”的原则下,煤化工环保一起步就陷入了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更有甚者,有的生产企业不愿意出资,干脆就逼着环保企业垫资。

比如,某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招标文件明确提出:项目采用乙方垫资建设的方式,工程竣工、调试合格后进行72小时性能测试验收,然后进入一年经营考核期,全年各项指标合格,才将项目款分3年支付乙方。这意味着最终中标的环保企业需要承担着所有的风险,投入近亿元,才能得到项目。

“从实际的情况看,生产企业招标的时候价格往往很低,但是越建钱投入越多,低价中标并没有真的达到省钱的目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韩洪军说,“我们常说这就是把锻炼身体和预防疾病的钱给省了,结果建成之后看病治病花的钱就更多。”

据记者了解,大唐克旗煤制天然气项目后期对于水处理追加了近20亿元的投资。“原来设计的时候为了低价而丢掉的东西,到最后都要再补回来。像这样通过不停地改造来完成环保项目,有的时候改造花的钱都能赶上中标的价格了。”一位知情人透露。

即便已追加了巨额投资,大唐克旗煤制天然气项目也还要面对高达7元/吨水的处理成本。有专家分析,普遍的废水处理成本在4元/吨水左右,以一个煤化工项目每天几万吨水的处理量来计算,在招标时只看投资不看后续运营成本的低价中标,也是得不偿失的。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杨传武这样评价生产企业的省钱行径:“现在排放标准提高了,和以前的粗处理不同,为了达到新的排放标准,企业污水处理这‘最后一公里’的费用也要相应增加。然而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还是只把眼前效益摆在第一位。”

调试了几年不成功,环保企业最后只好跑路

在招标企业的压力下,环保企业硬着头皮上了。

“煤化工环保就是被自己人做臭的。”一位环保企业高层无奈地说。“急于拿到业绩是所有环保公司的出发点,也是软肋。要在一个新兴市场打开局面,低价竞争是个快速通道。”而许多环保企业是用不成熟的技术来走这条通道的。煤化工水处理涉及到的技术非常多,比如渗透膜、电渗析等,现在每个技术都不是很成熟。而零排放是整个体系的零排放,也就是说从气化炉开始算,一直到最后的固废处理,这个体系牵扯了6到7个专业。当下,还没有哪个环保公司能把整个体系做出来,需要很多公司一起做。“目前还没有特别成熟有效的煤化工水处理技术,大多数环保企业都是把现有技术组合起来罢了。”韩洪军说。

“技术碎片化、集成度不高是普遍的问题。各单元技术之间匹配度差、难以有效衔接和集成度低的现象比比皆是。”南京工业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徐炎华说。

现实中已经有煤化工企业遇到了这样的窘境:环保公司把工程建设完了后,调试了3年都调不好,最后干脆剩余的尾款不要了,跑路了。

还有,由于低价中标的环保企业必须靠有限的资金完成项目建设,所以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工程质量的问题就不奇怪了。据记者了解,有环保企业使用了不合格的水下设备,每次出故障,都要把水全部排空,这给生产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一位煤制油企业工作人员透露,曾有一批阀门是低价中标来的,结果发现根本无法达到煤化工工程的使用要求,在企业发现后被迫进行了更换。若使用这样的次品,将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据业内人士透露,脱硫工程的低价中标也造成过严重的后果:防腐设备的防腐涂料本该是3层只涂2层了事;钢材本该采用高品质的进口不锈钢,却被换成了普通的国产货;设备喷淋层本来应是4层,而设计中只装了3层……这样导致许多脱硫设施投运后不久就不能正常运转。即使勉强运转的脱硫设施也难免会出现石膏结垢、设备腐蚀严重、效率低下等问题。

“大部分以低价接单的企业只看重眼前利益,看似迫不得已的个体选择却在危害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而且,这样的经营模式也令企业丧失了产品开发、工艺创新的能力,其发展道路只能越走越窄,到头来会发现这是条死胡同。”北京天骐咨询培训集团首席顾问姜宏锋说。

专家建议建立诚信评估体系,定期公布黑名单

经历了一段时期的乱战,煤化工环保领域已是两败俱伤。

因为环保做不好,很多生产企业只能被动应付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说是污水实现了零排放,而实际具体处理工艺、回用去向说不清道不明。由于缺乏有效的监控监管手段,企业实际的污水处理效果、中水回用率及单位产品水耗难以掌握。

而环保企业则“投标时拍脑袋,签合同时拍胸脯,干不了了拍屁股。”真正能拿出示范案例的屈指可数。

难能可贵的是,在这种乱局中,也有企业独善其身——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项目在国内率先实现了废水全回用、零排放。该项目一期年产100万吨合成氨、175万吨尿素工程实际投资93.2亿元。该企业在成分复杂的废水处理上建设了完整的处理系统,共投入了14.8亿元,占到总投资的15.8%。项目每小时可处理污水约1030吨,每年废水回收利用470.2万吨,废水回用率达98%。而看似前期的大笔投入,却换来了后期的回报。通过这套环保装置,该企业一个车间一年就可省500万元左右。有业内人士总结说,在环保问题上舍得投入,才能有机会得到更大的回报。一个业主感叹道,“国外做环保,绝没有一个低价的,国外企业认为环保就应该高价。”

在正反例子面前,业内人士对煤化工产业的环保建设也给出了各自的看法。

“我认为低价中标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在推行低价中标的过程缺乏配套措施。”北京筑信筑衡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宏海提出,招标阶段应有精细化的项目定义。业主在招标之前应预先做好一些设计方案、条件限制,之后按照设定好的条件进行公开招标,最后最低价中标。这样至少保证中标企业有能力完成这个项目。

中海油总公司环境保护处处长朱生凤提出,生产企业标书、标的一定要清晰明确。“中海油在环保领域实行的规则是建设—拥有—运营(BOO)模式,在招标时明确出口的污染物和排放的标准,工艺由投标商定,钱由投标商出,就可以最低价中标。如果无法明确排放标准,那我们会直接买全世界排名前10名的工艺。”朱生凤还建议,环保部要建立环保技术评估制度,定期更新技术指南,营造公平探讨的学术氛围;行业协会建立企业诚信评估体系,定期公布黑名单,确保公平竞争。

杨传武建议,要从源头上卡住,做好环保验收。企业如果没有通过环保验收,就坚决不能让其投产,堵住这个口。否则企业一旦生产起来,再让停下来就难了,即使企业排放不达标,也只能让其接着干。因此,要确保企业在源头设计建设时环保投入就要到位,保证能达到新的环保标准,后面的排放控制就好办了。那种先建设,达不到标准再去改造和提升的做法,反而会使企业的成本大幅增加。

作为行业专家,韩洪军提醒企业,在招标评标时对技术因素的考量必须加大。在评标过程中需要在技术和价格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在合理的价格下选择最先进的技术,这才是低价中标的正确方向——看重技术的、合理的低价中标。

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朱彤推荐采用标底中标,即业主通过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工程实施一系列的评估,得出符合业主要求和当前市场价格的工程造价。最后,以最接近这个标底的价格中标。这种竞标方式可以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同时,保障了环保企业的利润。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环保意识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煤化工企业也开始舍得在环保上走正道、投巨资。新疆天业集团采购总经理马新元表示,新疆天业集团每次招标文件发放的时候都注明了“中标不以最低价为准”的中标要求。她说,我们对供应商的核心要求是价格合理、服务好,这是为了保证企业今后的生产经营能够井然有序。

看来,要在低价中标毁掉的煤化工环保产业中重新找到秩序,任重道远。

分享按钮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