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印发PPP模式实施意见 确定三种操作模式

慧聪水工业网 2016-09-08 08:46 来源:点绿网

慧聪水工业网 9月6日,上海市政府发布《本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意见中确定了PPP的三种操作模式。

《意见》提出,在PPP模式中,政府将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和PPP项目的监管者。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调整和最低需求风险由政府承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意见》指出,在项目选择时,要确保采用PPP模式后,将政府的政策目标、社会目标和社会资本的运营效率、技术进步有机结合,能够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项目成本或使用者成本,促进社会资本竞争和创新,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适用范围上,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操作模式上,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使用者付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新建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等模式推进,积极推动自然垄断行业逐步实行特许经营;

对于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新建准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等模式推进;

对于已建成的基础设施或已有的公共服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采用委托运营、转让-运营-移交、改建-运营-移交、管理合同等模式推进。

此外,《意见》还指出,要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价格机制、监管体系、退出机制,以及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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