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3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慧聪水工业网 2024-12-25 09:10 来源:中国环境作者:中环报记者刘红

今年以来,青海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以上,3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保持Ⅱ类及以上,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清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为贯彻落实好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大要求,今年5月,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早”和“小”,强化常态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全方位、各领域、分层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防止小事情拖成大事情,避免或减少重大责任追究,更好地保护好生态环境。《实施意见》印发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严格贯彻落实预告、提醒、研判等8项监管机制和“五个强化”监督问责,在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特别是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机制上持续发力,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美丽青海建设凝聚了更大合力。

在强化学习宣传方面。充分利用青海日报、两微一端、中央驻青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青海卫视等平台,以答记者问、“一图读懂”“小山”“小水”科普动漫、网站首页醒目位置置顶展示等方式进行宣传预告。同时,对各市州生态环境局、部分省直部门开展了专题辅导,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浓厚氛围。

在强化担当作为方面。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及派驻监管机构和省直有关部门收集问题线索,经综合分析研判,向有关地区和部门发送预告预警、督办提醒函130余份,并跟进督促整改。受理转办各类环境信访举报件2500余件,做到了问题抓早抓小。同时,及时修订《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为推动落实《实施意见》提供了重要依据;与青海省审计厅联合印发实施《青海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工作协作机制》,以协作配合促进审计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在强化监督执纪方面。充分运用常态化监管问责机制,扭住“发现问题”这个关键,敢于动真碰硬,主动约谈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通报突出环境问题典型案例9起,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16起,公开曝光常态化监管问责典型案例8起,向青海省纪委监委移送生态环保领域责任追究问题线索6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有关地区和涉事企业干部职工受到了教育,违法行为受到了震慑。

下一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面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作工作机制,上紧责任发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布典型案例,推动常态化监管问责机制见行见效,防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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