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鼓励各地开展节水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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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发展节水产业,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水利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鼓励建设节水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鼓励各地建设节水技术创新中心。
节水技术创新中心是水利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研发为使命、以技术为产品,致力于区域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装备、产品研发与集成示范,节水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以及节水科技企业孵化与培育发展,对推动区域节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支撑引领作用。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可按照国家和地方科技创新平台管理规定,联合地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依托节水科技骨干企业,联合相关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管理单位等创新力量,探索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建设节水技术创新中心;根据区域节水技术优势和特点、产业布局和发展需要,重点围绕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智慧节水管理五大领域开展节水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节水技术创新中心主要建设任务包括:强化节水科技创新引领,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支持节水产品装备研发;壮大节水科技创新主体,加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培育节水优秀人才队伍;推动节水科技产业化应用,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培育节水科技创新企业,推广实施合同节水管理等内容。
各地要积极推动节水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纳入本地区科技创新整体布局,积极支持节水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支撑项目计划,加强对节水技术创新中心研发成果的推广应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水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维护和服务;要加强节水科普宣传,搭建节水技术交流平台,强化对节水技术创新中心成熟经验、运行模式、制度创新、先进成果等的宣传推广。
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鼓励建设节水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办节约〔2024〕236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发展节水产业,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现将鼓励各地建设节水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科技创新、发展节水产业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围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面向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非常规水开发利用以及智慧节水管理等重大需求,推进节水领域关键技术、重大节水装备和产品研发创新。要进一步加强创新资源统筹,组织节水科技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管理单位等积极开展创新中心建设,推动节水科技创新和节水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节水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攻关水平,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建设布局
(一)功能定位
创新中心是水利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研发作为使命、以技术作为产品,致力于区域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装备、产品研发与集成示范,节水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以及节水科技企业孵化与培育发展,对推动区域节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起重要支撑引领作用。
(二)建设机制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可按照国家和地方科技创新平台管理规定,联合地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依托节水科技骨干企业、联合相关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管理单位等创新力量,探索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建设创新中心。建立稳定多样的研发投入和收益分配激励机制,逐步构建政府引导、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协同、市场化运作的良性机制。
(三)建设方向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区域节水技术优势和特点、产业布局和发展需要,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部署建设。
领域一:“农业节水增效”。聚焦作物用水调控、农田节水灌溉、灌区水管理、渠道防渗衬砌、农艺栽培节水、数字化节水管控、畜牧渔业节水等方向,重点研发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池塘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水-土-粮-生”协同调控等技术。研究建立天空地一体化农业节水基础数据监测网络,加强对农业节水相关基础数据的长期监测,健全农业节水成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农村生活节水,研发推广“生物+生态”等易维护、低成本、低能耗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农村污水就地就近处理回用。
领域二:“工业节水减排”。研发推广分质供水、高效冷却和洗涤、循环水、废水处理回用等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重点围绕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有色金属等高耗水行业,开展企业内部废水资源化利用,研发集成低成本、高性能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和装备。着力突破高浓度有机废水和高盐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高性能膜材料、高效催化剂、绿色药剂、智能监测与优化控制等节水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无水、少水替代技术工艺创新研究,形成一批变革性、颠覆性技术成果。
领域三:“城镇节水降损”。针对城镇供水管网,聚焦供排水管网、卫生洁具等方向,研发管网漏损物探、分布式优化调度等关键技术与设备,支撑输配水工程建设,将输配水损失控制在国内先进水平。开展交叉学科节水研究,研发智慧节水小区综合解决方案,探索未来社区的分质供水、污废水源头削减等新型节水模式。从消费终端入手,积极推进节水型器具、计量设备研发,发展基于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的智能家居节水管理系统,引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节水型生活方式。
领域四:“非常规水开发利用”。聚焦再生水高品质利用、海水与咸水淡化、雨洪资源调蓄等方向,重点研发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处理利用技术及集蓄雨水收集利用技术。突破水质精准调控、高效膜材料与装备、源头分类收集等核心技术,大幅提升非常规水的开发利用规模和水平。探索新型储水介质、高效水处理剂等颠覆性技术,为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拓展新空间。
领域五:“智慧节水管理”。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节水领域的运用,研发智慧用水管理系统,研究分质用水梯级利用、用水计量监测精准化智能化、重点用水行业用水系统集成优化等共性技术,实现对不同用户用水的精准调控、分类指导。重点攻克水资源智能感知、多源水联合优化调配、供需实时平衡与风险管控等关键技术,研发智慧调水辅助决策系统,实现水资源的统筹调控、精准配置。
三、建设任务
(一)强化节水科技创新引领
1.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节水产业发展需求,凝练重大节水技术创新方向,立足全流程用水管理,集成区块链、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打造面向未来的高效节水、智慧用水新技术。主动承担国家、地方重大科技任务,组织实施节水关键基础性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攻关,产出具有标志性、颠覆性的技术成果。积极参与节水技术标准研究,推动节水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节水技术标准。
2.支持节水产品装备研发。对接市场和企业需求,创新中心通过与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开展合同研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技术创新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为节水产品装备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先进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节水技术和产品装备。
(二)壮大节水科技创新主体
3.加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围绕目标定位,凝聚技术、基地、人才、资本等优质创新资源,协同节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资本等创新力量,通过共同出资、合作研发、平台共建、技术入股、兼职创业等不同途径和方式,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4.培育节水优秀人才队伍。建立合理的科研人员、技术辅助人员、科普人员和管理人员结构。以市场化手段开展人才选拔与聘任,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广泛的人才合作,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到创新中心交流,开展合作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培养一批节水领域高素质的人才,构建应用基础、技术研发、成果推广相结合的节水人才队伍结构。
(三)推动节水科技产业化应用
5.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围绕重点行业领域推广节水先进适用技术,强化节水技术集成应用,推动节水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为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重点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业务培训和供需对接等提供平台,促进节水创新成果应用于实际生产,支撑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蓬勃发展。
6.培育节水科技创新企业。鼓励创新中心与企业联合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节水技术研发项目,通过市场机制共同参与节水工程建设和节水技术咨询服务,培育一批节水技术创新领域的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7.推广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鼓励创新中心开展节水认证、节水咨询、水平衡测试、节水量评估等第三方节水服务,推动节水技术服务创新发展,支持创新中心推广实施合同节水管理。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价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等获取收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将创新中心建设布局纳入本地区科技创新整体布局,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推动优先实施。要积极支持创新中心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支撑项目计划,加强对创新中心研发成果的推广应用,支持创新中心组织并参加国内外科技交流,推动创新中心融入区域创新与产业协作。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创新中心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维护和服务,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用好现有金融扶持政策,争取信贷支持。
(二)强化指导评估
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新中心的指导,跟踪建设进展、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情况等,适时开展成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推荐国家级、省部级创新中心的重要参考。要加强节水科普宣传,搭建节水技术交流平台,促进科研院所、高校、骨干企业等信息互通,畅通合作渠道。强化对创新中心成熟经验、运行模式、制度创新、先进成果等的宣传推广。
水利部办公厅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