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最热环保话题 你猜是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然成为两会最热门的环保话题之一。
因地制宜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分级分类标准、加大对青海省农牧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提高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管理数字化水平……仅2023年,代表委员提出的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建议提案就多达35件。
2024年两会,又有代表委员把关注点放到了这件事情上面。全国政协委员、首创环保集团智慧环保事业部总经理黄绵松建议: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范围,作为相关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1 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作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
作为全国政协新增“环境资源界别”之后的首届委员,黄绵松已经连续两年关注农村生活污水问题了。
去年两会,他就提出过《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长效治理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他发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存在缺少全链条的技术规范标准,长期运行维护缺乏有效的资金保障,运维监管力量不足,运维手段智慧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为此,他建议,应该加快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运行维护保障,并提升管理数字化水平。
今年两会,黄绵松再一次将目光聚焦在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运维上面。他表示,农村一家一户的住房较为分散,污水体量小,铺设管网和建设大型污水处理厂的资金投入和管理运营压力大。目前,农村生态环境设施仍存在运维资金缺乏有效保障、运营不可持续的问题。
究其原因,大概有3个方面:一是与财政补贴方式有关。目前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的治理资金只覆盖环境设施建设阶段部分成本,容易导致运营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部分地区农污项目水处理费欠费严重,长效运维面临挑战。
二是因为农村污水“使用者付费”的机制还没有建立。由于城市和农村生活习惯差异,农村居民尚不能充分认识生活污水排放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缺乏付费处理污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社会资本的关注度不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带有公益性质,投资回报前景不明晰,因此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仍有待提高。
针对这3点原因,黄绵松提出了4条建议:
首先,应该优化财政资金的投向。
中央财政应加大对地方农村工作的支持力度,合理调整财政资金发放节奏,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行。同时,还要推动地方落实财政事权,将设施运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保障力度,明确运维监管机构落实监管责任,通过建管并重,规范设施建设运维、评估治理成效,确保设施发挥作用。
其次,加大体制机制建设和考核督察力度。
黄绵松建议,应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以督察为契机抓落实,督促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监管,强化设施运维及问题整改,并将督察结果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此外,还可以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范围,作为相关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建立多元化资金来源,探索使用者付费有效路径。
比如,可以通过供排一体化模式,整合区域内的市场化和专业化资源,从项目经营层面打通农村居民作为环境治理受益者而付费的路径。同时,充分利用各区域环境容量条件和产业结构优势,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通过推动试点、示范来验证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路径,变相降低治理成本以减轻财政负担。
最后,推动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
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城乡一体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等方式,统筹城乡项目收益水平,实现环境经济综合效益,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此外,还可以通过税收手段等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到“操作简单、易维护和低运行成本”的农村污水治理技术研发中来,培育和发现新技术、新方法,促进农村污水治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2 仅2023年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议提案就多达35件
事实上,不光黄绵松,最近几年两会,已有多位代表委员将目光投向了农村生活污水问题。今年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黄连村党支部书记胡晓玲再次来到宣汉县有关部门,调研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情况。
一年来,胡晓玲以宣汉县农村为重点,多次深入农村,了解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她表示,处理好污水、垃圾不可能一蹴而就。为此,胡晓玲先后到四川很多村社调研,还去云南、贵州等地学习。
全国人大代表、六盘水山海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世瑶也表示,今年两会,他从3个方面提出了6份建议,其中之一就是关注贵州农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优化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同样是来自贵州的全国人大代表,黔东南州岑巩县大有镇塔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培坤去年就表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区域差异较大、治理任务艰巨,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突出短板,也是工作的难点。
为此,他建议,应该细化实化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措施任务,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资金支持。
去年两会,民革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还带来《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提案,直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短板”。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议,应该加强监管,发挥存量处理设施作用;科学规划,理性推进新建处理设施;强化保障,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总之,最近几年,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已经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心的焦点。仅2023年,代表委员提出的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建议提案就多达35件。
3 生态环境部组织相关司局进行专题研究 结合政策制定予以研究吸纳
代表委员的关注,对于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
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下称《指导意见》),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给出了明确的意见。
胡晓玲表示,“在这份文件中,我们去年提出的科学统筹规划、强化资金投入等建议,都有所体现。”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反映了基层一线的情况,对于解决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收到建议提案之后,生态环境部组织相关司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政策制定予以研究吸纳,还与代表委员反复沟通办理情况,之后再予正式回函答复。
以上面提到过的《指导意见》为例。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文件印发后,地方同志充分认可,认为符合农村实际,“特别是针对前一阶段暴露出来的问题,基本上都给出了相应的解决之道”。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王凯军也认为,《指导意见》实际上是放宽了大家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预期,放低标准,因地制宜。过去生态环境部曾经想要出台一个标准,但后来也没出。而是出台了《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自己本地的一些措施。
“所以,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大家要放低预期。它对生态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对水环境的影响到底有多大?不能用城市的标准去要求,现在运行不起来的,都是因为标准太高。”王凯军说。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今年年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公布,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任务。2024年,生态环境部将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扎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经进入“求好不求快”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