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议通过《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近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务会,审议通过《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是对原试行《办法》的修订,旨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提出的新要求,共有总则、职责分工、运行维护、资金保障、监督考核、附则等6章29条。
该《办法》明确民宿及农村餐饮业产生的污水达到相关要求可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等非生活污水不得进入,细化了合同签订、安全生产、进出水水质监测等条款,增加了群众参与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