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栋:如何看待海水淡化的成本?
在《未来新水务发展报告——新海水淡化战略》中,我们写道:“海水淡化成本已接近传统供水价格。在此基础上,淡水有望摆脱自然禀赋限制,成为一种真正的工业产品。”“接近传统供水价格”是我们对于海水淡化的整体判断,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比对。
在制约海水淡化大规模应用的众多因素中,成本是被提及最多的一种。我国所说的无限与自由,都需要建立在可接受价格的基础上。在《未来新水务发展报告——新海水淡化战略》中,我们写道:“海水淡化成本已接近传统供水价格。在此基础上,淡水有望摆脱自然禀赋限制,成为一种真正的工业产品。”
“接近传统供水价格”是我们对于海水淡化的整体判断。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比对。我们在讨论海水淡化成本时,也总是倾向于简化信息,对水面下的部分视而不见,这也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大众对于海水淡化的误解。因此,有必要将海淡成本这件事展开说说。
海淡成本是多少?——如果非要给个确切的数
我们知道,孤立地说水价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工程、规模、当地情况等各个因素都会影响成本。对于当前海水淡化已经达到的成本,实际上没有一个特别有说服力的统计数据,因为这种统计意义不大。如果非要说一个数,可以说,只要规模不是很小,海水淡化供水的价格基本在4-8元/吨的空间内,与传统供水价格的差距在0-3元/吨。
从全球最新项目来看,海淡供水成本要更低一些。近期,国际上几个海淡项目的投标价格低至0.4-0.6美元,换算成人民币约为2-3元。最近计划建设的迪拜Hassyan海水淡化厂项目,刷新了全球最低投标价格——0.36536 美元/m³ ,合人民币2.6元。该项目总投资达8.48亿欧元,规模接近90万吨/日,由光伏提供运行能源。中国的山东电建三公司获得了该项目的EPC合同。
总体来看,我倾向于认为,现在海水淡化和传统水源在成本上其实已经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价格应该怎么比?——如果加上传统水价中的遗漏项
当我们进行简单的数据对比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制水成本的认识,需要采用全生命周期的综合视角,不应单纯比较末端产品的价格。我们讨论的海水淡化价格,是指在新建海淡工程基础上,覆盖用户全成本、没有历史沉没成本的综合水价。而被用来对比的市政水价,则是边际供水价格。供水全流程涉及的水源地保护、历史基础设施、管网投资、二次供水等,这些成本并没有被完整计算在内。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城镇供水工程、水利工程涉及的供水价格,实行的是“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定价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和运行维护费等。也就是说,供水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成本,可以折算进水价。从规定办法中,可以发现传统供水价格计算中的遗漏项:
一是历史沉没成本。传统水源的价格,是基于长期以来整个社会在供水领域持续不断的资本及资产投入,早到古代的治水,近至建国后的大量水利投入,都是我们传统供水工作中的成本组成部分,但没有被计入水价。如建国初期北京斥资修建密云水库,但如今我们计算价格的时候,通常只算当期成本,潜意识认为密云水库的水是理所当然的。至于有些许关联的水资源费,落到实处的部分也有限。另一方面,我国早期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多数由政府投资建设,包括水厂及管网,如果这些资产仍在政府手中,则也不能计入水价。
二是当期遗漏成本。如水源地保护成本,为了保证水质健康,沿海上游三五百公里的城市承担着高昂的水源涵养、污染控制、生态修复的成本,并牺牲需水量高或污染排放较多的产业发展潜能。这部分成本,由于与地方水司关联不紧密,一般是由政府拨付,不会在水价中体现。另一方面,我国城市(特别是高楼)普遍存在的二次供水,其成本是以二次供水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服务费为主,在水价中没有体现。
三是各类补贴的影响。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由于价格调整不到位导致供水企业难以达到准许收入的,当地人民政府应予以经济补偿;为发挥水务行业作为公用事业的保障性作用,支付水费能力不足的居民也享有一定程度的价格补贴。此外,水利工程成本在水价中反映也不够充分,如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0.13元(含税),而实际吨水成本远超这一数字,这也是影响水价的一类补贴形式。
可以发现,如果算上历史沉没成本、各种遗漏成本以及各类补贴的影响,那么当前海水淡化的成本是明显低于传统供水的。因此,如果在简单的当期价格对比中,因为海淡成本高于传统水价就否定其可行性,是偏颇的。
如果我们对淡水资源的需求只是增加一点点,那么在过去历史成本的累积之上,我们自然会选择继续沿用旧模式;但如果我们的未来需求是大规模的增量,那么我们是要继续加大历史成本投入,还是改变认知,选择海水淡化?我觉得这个事情是可以讨论的。
趋势——下降的海淡成本与上升的传统水价
在静态对比之外,我们还可以关注传统供水与海淡水的成本变化趋势。
传统水价毫无疑问一直处于上升通道。尽管有着公益属性,但由于标准提升、环境污染等多重因素带来的成本上升,水价上调是全国范围内的普遍趋势。且尽管经过多次上调,当前仍有多地水司难以覆盖全成本。
而海水淡化的成本长期处于大幅下降趋势——从20世纪70年代的几十元/吨到现在的4-8元/吨。早期,海水淡化工艺以热法为主,因其对热能的大量需求,通常能耗成本较高。到20世纪中叶,海水淡化工艺开始从热法向膜法转变,随着运行工艺的优化、膜技术的发展、膜生产技术的成熟、能量回收装置等核心装备性能的提升等,海水淡化产水成本不断下降。
海水淡化反渗透技术成本不断下降以及未来价格预测
值得注意的是,在膜工艺主导的海水淡化成本结构中,能耗成本通常占制水成本的50%左右。也就是说,能源价格的降低,或将推动海水淡化成本的进一步下降。而当前加速发展的新能源产业,为这一预判提供了有力支撑。
图源:楚帅等.含海水淡化负荷的可再生能源消纳技术研究综述[J].智慧电力,2021,49(11)
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成本下降趋势明显,且随着技术发展、产业成熟及政策支持,成本还将进一步降低。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提供的数据,公用事业规模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全球加权平均电力成本下降了85%,聚光太阳能发电紧随其后,成本下降了68%。在我国,风能、太阳能发电经过多年发展也已逐步进入平价阶段,风电装机连续13年、光伏发电装机连续8年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在今年5月沙特电力采购公司与由日本丸红商社牵头的联合体签订的风电项目购电协议中,电价更是创历史新低。其中,Al-Ghat项目的电价最低,为1.56558美分/千瓦时(约合人民币0.1134元/千瓦时);Al-Shamal项目的电价为1.70187美分/千瓦时(约合人民币0.1233元/千瓦时)。
在此基础上,几乎可以确定,通过与新能源结合,海水淡化成本还将实现大幅降低。其中海上风电与海上光伏可再生能源具有与海水淡化相结合具有较大潜力。而对比来看,由于传统供水厂的能耗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不大,因而这部分因能耗成本降低,并不会显著体现在传统供水价格中。
此外,我们再三强调的是,由于海水是无限的,因此海水淡化的价格是“无限供给”下的价格,其价格不受供给规模的限制。只要付钱,想要多少水都可以得到。这在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经济转型跨越等因素叠加带来的发展压力下,其意义无疑远超经济账的对比。
海水淡化成本应该怎么算?——应该放在全流程、全周期中算,放在未来创新场景中去算。这是我们的初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