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保行动?中国环科院流域中心副主任高红杰接受专访

慧聪水工业网 2023-09-27 09:04 来源:中国环境APP作者:中环报记者文雯

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行动,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省级行动,推动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年度目标任务。

为何要每年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还有哪些难点需要攻克?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流域中心副主任高红杰。

记者:为何会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行动?

高红杰:城市黑臭水体是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事关民生福祉。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碧水保卫战的应有之义,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生态环境部将以更大力度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到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用更高的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十四五”启动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行动。

一是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要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标志性战役之一,2022年,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分别牵头制定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对“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明确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在2018年—2020年的3年时间里,生态环境部联合住建部每年组织开展两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更多结合地方实际、聚焦差异性问题,在“十三五”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坚持守正创新,采取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进而构建“国家、省、城市”三级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压实市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省级相关部门指导监督责任。

记者: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高红杰: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立足监督协调职责,到2025年,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治久清;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一年完成。

记者:此前,在城市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方面还做了哪些探索和努力,取得了哪些成果?

高红杰:在“十三五”期间,城市黑臭水体专项行动一直秉持着“严格监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带动全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群众满意,成效可靠”4个工作原则,累计开展6批次专项行动,完成了231个城市的排查,发现了4000余个问题,有力推动了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这些工作总体取得显著成效,具体表现在:一是为省级环境保护行动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围绕城市黑臭水体专项行动,建立了一套“互联网+排查”标准化方法,实现了工作流程、水质监测、公众调查、问题清单、消除标准和证据采集的6个统一,有力保障了专项行动成效;开发建设了城市黑臭水体监管系统和排查APP,可以供省级环境保护行动使用;同时,带动各地黑臭水体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二是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攻坚战目标。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共登记黑臭水体2914个,消除比例为98.2%,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目标。

三是促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建污水管网9.9万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088万吨,一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得以实施。

四是显著提升城市品质,推动高品质生活。昔日的一条条黑臭水体,如今变成了一道道靓丽风景线,城市品质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有力促进了城市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

记者:如何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行动?

高红杰:从“十三五”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到“十四五”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两字之差,意味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触及的矛盾和问题层次更深、范围更广,要求也更高。

一方面,进一步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水体返黑返臭,实现长治久清;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充分参考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经验做法,系统排查城市黑臭水体成因,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从“排查、治理、管理”三方面系统性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记者: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行动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高红杰:各地要深刻认识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健全完善城市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动完成2023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0%的目标任务。

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行动的组织实施。按照《“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等要求,各省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制定省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排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好整治责任。

二是要坚持目标导向,排查摸清黑臭水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指导监督地方将抽查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清单进行监管,推动整治。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黑臭水体实质性问题解决,实现长治久清。黑臭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在开展省级环境保护行动时,要关注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效能、工业和农业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对于治理成效不稳固的、返黑返臭的水体,督促市县政府整治整改,绝不允许“反复治、反复黑”,要在“治本”上下功夫,加大截污治污力度,不能让“小雨小溢、大雨大溢、暴雨全溢”现象长期存在。

四是要完善工作模式,健全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省级环境保护行动不是集中几个月突击完成的,可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建立“日常监管+专项排查”的工作机制,将黑臭水体监管工作常态化。要充分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群众举报、水质监测、摸排暗访、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发现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黑臭水体治理。

五是要加强指导帮扶。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组织专家团队定点帮扶,把脉问诊,既精准指出问题,也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帮助地方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系统治理。同时,加强技术培训,推动地方提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