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治一条清一条
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各地正将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逐步向农村延伸。笔者了解到,由于农村的黑臭水体分布比较散乱,同时存在管理协调难度大、治理手段单一、地方财政压力大等原因,其治理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治理重点不突出,大小沟河水塘都纳入整治,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出现撒胡椒面现象。治理手段单一,清淤方式比较普遍,由于资金紧张,清淤后护坡不到位,一个雨期被冲刷后面目全非。维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管护人员欠缺,导致水质变化返黑后预报不及时,造成重复投入重复治理,增加治理成本。还有一些农村,治理后的黑臭水体由于没有活水流入,沟塘干枯,种植的挺水植物干旱致死。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实施效果负责。同时也要发挥村民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为杜绝新增黑臭水体及“返臭”现象发生,笔者认为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突出重点,分期治理。筛选出重点治理的沟渠水塘,对于排查上报的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进行分类筛选,制定分期治理计划,切忌把摊子铺得过广、流于形式,地方配套资金也要相应地有所侧重。
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规范设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公示牌”,标明水体名称、起终点位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监督电话。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积极性,引导群众通过监督电话或“随手拍”方式参与身边黑臭水体的监督管理,构建群防群治的基层防线。
加强管护,落实属地责任。县级政府要明确要求镇、村两级组建农村黑臭水体日常管护队伍,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对整治过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统一管理,定期清理沟渠水塘内的垃圾、浮萍以及水体周边堆放的柴草杂物等,制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排放生活污水或畜禽粪污等不良行为。
开展定期监测,掌握纳入整治清单的水体动态。对于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按照地域气候条件分别在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对于日常巡查和群众反映的疑似农村黑臭水体,要及时开展水质监测,达到农村黑臭水体指标标准的,按新增黑臭水体及时上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并纳入动态监管清单。对于复黑返臭或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按期推进整治。同时建议由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每年开展一次评估,并将评估打分情况纳入县级对乡镇政府高质量发展的实绩考核
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各地应坚持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补齐农村水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治一条清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