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持续深入加大入海氮磷污染治理
2023年8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的主题是:加快建设美丽海湾,坚决守护好碧海银滩。
南方都市报:目前我国管辖海域的海水水质总体稳定,但局部近岸海域污染依然存在,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请问目前海洋氮磷污染物治理有哪些难点,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将如何治理?
王菊英:谢谢刚才媒体记者对于氮磷污染治理问题的关注。正如刚才这位记者同志介绍的近年来我们国家的海洋环境质量总体是稳中向好的,但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黄海北部、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等近岸海域仍存在劣四类水质分布,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氮、磷是生物生长所必需的元素,但过量的氮、磷等营养盐排入海洋环境,就会导致海水的水质污染和富营养化。多年来我们的监测结果显示,我们国家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重度富营养化海域,主要是集中在辽东湾、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等近岸海域,近岸海域海水中氮磷主要是来自河流的输入、农业面源污染、城镇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海水养殖活动和海洋大气沉降等。不同来源贡献率在不同区域、海域差异较大。总的来看海洋环境当中氮磷污染来源是比较广泛和复杂的,陆海压力叠加,陆海统筹、区域协同治理的要求高,治理难度大、成本高。
随着入海排口排查整治和入海河流总氮管控措施逐步推开,海水养殖、港口船舶污染治理和监管不断加强,海洋开发活动监管力度逐步加大,陆源和海上氮磷污染的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2022年,我国管辖海域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7.4%,同比基本持平;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1.9%,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比例为8.9%,同比减少0.7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划计划所做出的安排和部署,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一是继续加快推进《“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强化沿海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实施人工湿地净化和生态扩容工程、推进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任务,以进一步削减入海河流总氮总磷等的排海量。二是加快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实施,持续推进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工程、加强沿海城市固定污染源总氮排放控制和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大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等措施。这些措施和行动的实施,将对入海氮磷污染治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将逐步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