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赤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
“3年来,云南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坚决扛起赤水河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以实施‘双十’工程为抓手,推进赤水河流域(云南段)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宋予8月25日在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云南省高度重视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工作,坚决扛牢“源头责任”,通过加强规划体系建设、精准推进截污治水、持续强化生态修复、有序推进绿色发展等有力举措,全力推进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
为加强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云南省印发了《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十四五”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以规划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印发了2022年、2023年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提出新建10项、巩固提升10项的“双十”工程,以项目清单化逐年落实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任务。
同时,通过开展“两污”治理行动、整治入河排污口、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厕所革命等,精准推进截污治水。流域内17个乡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实现100%全覆盖;建成县乡污水处理厂18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09个;建成垃圾发电厂1个、垃圾转运站5个、垃圾热解站14个,行政村垃圾收运体系50个。建成农业“四控”示范点6个、大型沼气池2座、有机肥厂及粪污收集处理中心2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项目1个;关闭18个养殖场、提级改造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28个;全流域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累计新改建农村卫生户厕18.86万座、自然村卫生公厕452座。
在持续强化生态修复方面,云南省严格落实“十年禁渔”计划、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侦破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案件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完善河湖警长制,在赤水河流域(云南段)设置22名五级警长,省、州、县、乡四级警长责任体系全面建立。拆除17座小水电站并对厂址进行生态修复;关闭砂石料厂116座,完成2661亩占损土地面积的修复治理;关闭煤矿23座,修复209个历史遗留矿山,完成684万吨历史遗留磺渣矿渣整治,对保留的8座煤矿和11座非煤矿山建立“一矿一策”台账。2020年以来累计完成营造林63.97万亩。
在序推进绿色发展方面,云南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建立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云南与贵州、四川两省签署了第二轮赤水河流域跨省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出资比例和分配比例保持不变,补偿资金规模由每年2亿元提高至3亿元,补偿年限延长至5年,补偿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