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再生水法规对欧盟意味着什么?
导言:欧盟关于农业再生水利用法规最近在其成员国得以执行。鉴于干旱以及未来几年进一步严峻供水挑战对欧洲可能的影响,该法规被广泛欢迎,也被认为是迈向水循环积极步伐。
编译 | 朱昊睿
责编 | 郝晓地
国际水环保平台(GWI)回答了与新法规相关的关键问题,以及它对欧洲水业的意义。
问:欧盟最近再生水有什么变化?
答
从欧盟关于再生水最低标准法规(2020/741,“再生水法规”)开始出台至2023年6月26日。该法规为整个欧盟农业再生水设定了标准,有助于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公共卫生。
通过在欧盟层面制定标准,欧盟委员会旨在增强人们对再生水的信心。正如环境、海洋和渔业专员Virginius Sinkevicius所强调的那样:"就像我们越来越多地重复利用其它材料和稀缺资源一样,市政污水也可以通过现有技术成功处理,这为农民使用再生水灌溉提供了安全保障,有了这些新标准,消费者和农民也可以对使用再生水灌溉的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充满信心"。
该法规适用于一系列作物类型:供人类生食或未加工可食用的农林作物(如,水果)、在人类食用前需要经过处理过程的粮食作物(如、需要烹饪)或非粮食作物。根据灌溉作物的类别以及作物与再生水接触的程度,列出了4种不同的再生水质量标准。
问:那么,需要什么标准呢?
答
根据规定,再生水按作物类型划分的4个如下质量等级:
A:可食用部分与再生水直接接触的所有生食粮食作物和生食根茎作物——适用于所有灌溉方法。
B:所有灌溉方式下,可食用部分在地面上生产且不与再生水直接接触的生食粮食作物、加工粮食作物和非粮食作物,包括用于喂养产奶或喂养产肉动物的作物。
C:与B相同,但适用于滴灌或其它避免与作物可食用部分直接接触的方法。
D:用于工业、能源和生产种子的作物——适用于所有灌溉方法。
这4个质量等级必须满足以下最低要求:
表格来源:GWI, 欧洲委员会
从上文可以看出,对于B~D级水质,回用法规呼吁遵守城市污水处理指南中生化需氧量(BOD)和总悬浮固体(TSS)要求,分别为25 mg O2/L和35 mg TSS/L。
问:这可能会产生哪些技术需求?
答
要达到所要求的质量标准,污水必须经过二级处理和进一步消毒过程——如果希望达到 A级质量标准,还必须经过额外过滤步骤。下面是一个采用多重屏障法将大肠杆菌处理到所建议的对数水平之工艺流程:
图1 多屏障处理工艺流程
图片来源:GWI, 欧洲委员会
预计这项立法还将增加对质量检测系统的需求,以确保达到预定农业等级的相关质量标准,并确保风险管理措施得到落实。对于A级和B级再生水,需要每周进行一次水质监测,而对于C级和D级的再生水,则需要每月进行两次水质监测。此外,对于A级水,必须持续进行浊度监测。
处理技术必须基于完整的风险评估,可能还需要额外的处理要求,以解决一系列新兴污染物问题。如果确定会对健康或环境造成风险,则可能需要对重金属、杀虫剂、消毒副产品、药品、微污染物或微塑料以及抗药性微生物进行处理。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采用包括臭氧和/或活性炭进一步处理。
问:法规将适用于整个欧洲吗?
答
如果欧盟成员国认为该法规在本国或特定地区没有必要或没有帮助,它们可以选择退出该法规。北欧国家大多选择了退出,因为这些国家水资源不那么稀缺,因此,不会有农业回用水市场;芬兰、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共和国、奥地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都选择了退出。爱尔兰和丹麦尚未做出最终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欧洲对新兴关注日益增加,德国已禁止在指定地区进行水的再生利用。因此,德国各联邦州选择将水源保护区和矿泉保护区排除在回用法规之外。不过,考虑到一些农业地区面临水资源短缺的威胁,德国选择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禁令。
问:谁来支付处理所需的费用?
答
在大多数欧盟国家,污水处理费用由消费者以税的形式承担。如果要进行额外处理,将处理后的污水转化为可用于农业用途的优质再生水,则费用可能由处理厂运营商承担,而运营商又会将费用转嫁给农业终端用户。德国制定的关于在该国实施法规的补充指南也包括这种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