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湖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超50%
到2025年,湖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超50%,全面消除因生活污水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等得到有效管控,走出一条具有湖北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十四五”以来,湖北省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农村治理基础不断向好,农民人居环境有效提升。为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实施强县工程,今年7月,湖北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行动方案提出,按照“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建管并重、共同缔造”的基本思路,湖北将“分区、分类、分级、分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项措施 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50%目标完成
根据《行动方案》,湖北省将全面摸清辖区内行政村、现有处理设施与农户生活污水接入处理设施等基础信息,建立清单台账,动态更新;重点治理长江、汉江、清江沿线区域,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所在村生活污水;同时,根据地形地貌、人口分布、产业需求、施工条件等,科学确定治理范围和模式。
据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负责人易华军介绍,湖北省将通过五项措施,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50%目标完成,具体包括:
继续高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目标指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跟踪调度,积极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创新绿色金融资金支持方式,保障整治资金投入。积极探索EOD开发、环境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建设等新模式,充分将绿色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结合,建立乡村生态环保治理项目社会资本合理回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污水治理,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完善标准体系,保障精准治理。加快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优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典型治理模式,指导地方科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结合农村改厕,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建立建管体系,保障长效运维。以县为单位,探索建管一体化、供排一体化等创新建设方式,整县推进,分期实施。同时建立竞争机制,通过考核企业后期运维倒逼其做好前期工程设计和保障建设质量,从源头确保建设与运维有效衔接。推动建立省、县两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平台,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确保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持续推动“共同缔造”,激发群众参与热情。2022年已投入3000万元省级资金,带动575个自然村,2023 年持续开展共同缔造试点地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以“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理念,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3+1” 模式 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区分类施治
《行动方案》指出,“分区、分类、分级、分期”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要求到2025年全省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长效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等得到有效管控。
《行动方案》强调,要推进分区施治,突出治理重点。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要求,重点治理长江、汉江、清江沿线区域。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以及因生活污水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村生活污水。
同时,要推进分类施治,优化治理模式。根据地形地貌、人口分布、产业需求、施工条件等,科学确定治理范围和模式。对靠近城镇且具备污水收集纳入管网条件的村庄,优先将村庄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由现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距离城镇较远且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优先采用集中设施处理模式;对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地区,合理采用户用设施等分散处理。
据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凌海波介绍,目前,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可概括为“3+1” 模式,“3” 指的是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等三种模式,“1”指的是环境管控模式。
下一步,湖北省还将制定《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手册》,优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
多部门齐抓共管 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力
近年来,湖北省住建、农业、水利等部门积极行动,全面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住建部门在实现了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稳定运行,出水普遍达到一级A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下一步,湖北将持续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提升污水管网日常维护水平,确保管网畅通,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厂运行效率;加强农房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五好”农房建设,开展“培育万匠服务万村”行动,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农村新建住宅预留污水收集或处理接口,确保农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开展“1234”攻坚行动,一体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9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已累计争取8.8亿元,在全省41个县市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最近3年90%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以整村推进为目标,分3个批次在331个行政村开展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
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新路径,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鼓励市州加快乡镇管网、微动力、无动力处理设施建设,对城郊农户采取“农户+化粪池+市政污水管网+市政污水处理厂”,对住户相对集中的村庄,采取“农户+化粪池+联户大三格+湿地”模式,走出一条具有湖北特色的融合治理之路。
下一步,湖北将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衔接,扎实开展厕所革命,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