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局全力推进黄河支流消劣整治
“湟水河部分断面水质明显下降,需要重点关注!”
自2022年一季度起,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黄河流域局)在每日对自动监测站异常数据进行预警分析过程中,发现湟水流域水质恶化。2022年2月,湟水河小峡桥、民和东垣、乐都等断面水质出现劣V类。
翻看地图,湟水河位于黄河上游,其作为黄河的一级支流流经青海、甘肃两省。流域内承载了青海省大部分的人口、耕地和工矿企业,被誉为“青海人的母亲河”。
保水护水刻不容缓,一场湟水河消劣攻坚战就此开启序幕。
此后一年多,调查原因、解析症结、研究对策、推动整改,黄河流域局紧盯湟水流域,持续跟踪监督,助力水质改善。
“湟水河下游小峡桥断面氨氮浓度大幅下降,今年5月、6月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目标要求。7月初,小峡桥断面及下游相关断面水质继续保持稳定达标状态。”黄河流域局监督管理一处副处长师洋欣慰地说。
放眼滔滔黄河,湟水流域水环境的变化,仅仅是推进黄河流域支流消劣整治行动的一个缩影。
国家有部署、行动有计划,全面实施入黄支流消劣迫在眉睫
作为生态环境部派出机构,黄河流域局始终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这一“国之大者”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聚焦解决流域百姓身边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而这其中,黄河支流消劣整治无疑是一项重要内容。
围绕黄河消劣整治工作,在国家层面早有部署。
黄河流域局监督管理一处处长李淑贞介绍说,在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实施受污染水体消劣达标行动。逐一编制实施劣Ⅴ类水体消劣行动方案,分期分批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
同年8月,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同样提出加快污染水体消劣达标。并指出,到2025年,黄河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环境本底除外)。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坚决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全面实施入黄支流消劣整治迫在眉睫。
2023年新年伊始,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即谋划推进黄河支流消劣整治工作,在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中专门调度推动。黄河流域局积极配合,按要求认真梳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中水体消劣达标要求,配合制定黄河支流消劣整治实施方案。同时,将黄河支流消劣整治工作列入局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措施、预期成果及责任人等。
“黄河流域支流消劣整治工作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明确要求的一项具体任务,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好这项工作也是着力解决流域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要紧盯问题不放,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发挥流域监管机构作用,推动各省(区)消劣整治方案落实。”黄河流域局分党组书记、局长范治晖在2023年年初的工作会上这样要求。
明察暗访找出症结,调研反馈督促整改
时间拨回到2022年2月,青海省湟水乐都、民和东垣断面水质首次出现劣Ⅴ类,且2月—3月湟水小峡桥断面自动站监测数据氨氮、总磷频繁超标,黄河干流新城桥断面首次出现Ⅲ类水质,急需迅速查找原因,揪出水质下降背后的“元凶”。
黄河流域局分党组高度重视湟水河水质超标问题,随即开展独立调查,并于当年的3月、7月两次向地方反馈问题,同时报告生态环境部。2023年主题教育期间,黄河流域局更是将黄河流域支流消劣整治工作列为3项专题调研内容之一,作为持续推动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抓手。
“我们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紧盯湟水河、散渡河、四道沙河等消劣支流,采用明察暗访等形式,分析梳理导致河流出现劣Ⅴ类问题的成因及症结,督促指导地方编制消劣整治方案,通过会商、调度、问题反馈等形式压实地方责任,发挥流域监管机构作用,推动消劣整治方案落实。”黄河流域局分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蔡治国对记者表示。
而专题调研背后蕴含的更深层意义,则是通过深入细致调研解剖麻雀,探索以断面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重点汇流区域为单元的“三水统筹”监管实招。
走,到一线去!由局领导带队、相关处室和监测科研单位人员参与的调研团队马不停蹄开展了实地调查。
“前期我们主要是以暗访、随机走访为主,倾听当地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关诉求,深入企业了解生产运行实情,切实掌握基本情况和问题。再结合明察,通过现场或座谈会形式反馈问题、提出监管要求,形成‘调研前做足功课,调研中发现问题,
调研后反馈问题’的闭环工作模式。”参加调研的监测与科研中心李婳介绍说。
调研期间,黄河流域局对湟水小峡桥断面水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涉及的西宁市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展开督促。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还有一些地方存在水质提升改善的技术难题,不知如何整改。”李淑贞提及,如专题调研结合强化统筹监督掌握的情况,发现陕西省韩城市一处生活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污水直排黄河,但地方面临整改困局。
为此,黄河流域局积极对韩城市开展帮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制定整改方案,帮助地方推动整改。
正是这样用脚步丈量的实地调查,直面群众、直面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仅基本摸清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家底,也将黄河支流消劣整治工作抓牢抓实,助力水质提升改善。
紧盯问题、靶向施治,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湟水河,甘肃省定西市散渡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四道沙河,跨越3省(自治区)的走访调研,带着问题去、跟着问题走、紧盯问题改,取得了看得见的成效。
以西宁市为例,在充分调研走访的基础上,黄河流域局汇总了西宁市污水收集箱涵环境风险大、污水收集系统效能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
有关问题立即引起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省领导第一时间赴现场督办。黄河流域局提出采取果断措施解决污水直排、同步开展管网排查整治、提高污水收集效能等整改要求。
从青海省方面反馈情况看,西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印发《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相关任务和进度安排,提出5月底小峡桥断面要基本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质;今年年底前,国控断面年均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4月22日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西宁市已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第六污水处理厂扩能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实现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同时,湟水河下游小峡桥断面氨氮浓度大幅下降,小峡桥断面及下游相关断面水质继续保持稳定达标。
在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发现的包头市污染治理及污染风险问题,黄河流域局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报告,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压实地方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黄河支流排入干流水质稳定达标;同时举一反三,将包头市二道沙河和四道沙河消劣整治一体推进。
纵观整个黄河流域,如今的生态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数据显示,2022年,黄河流域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达到87.5%,同比提高了5.6个百分点。
“我们要做的工作还远远不够,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复杂,作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者,要把问题研究得更深更透、对策提得更准更实,要心系流域内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切实解决百姓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范治晖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