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季度和1-6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文章导读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和1—6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总体情况
第二季度,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0%,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1%,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1—6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7.8%,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图1 1—6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二、主要江河水质情况
第二季度,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5.3%,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8%,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西南诸河、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和西北诸河水质为优;珠江和黄河流域水质良好;辽河、淮河、海河和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1—6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1%,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浙闽片河流、珠江流域和西北诸河水质为优;黄河、辽河、淮河和海河流域水质良好;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图2 1—6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
三、重点湖(库)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
第二季度,监测的208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9.3%,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8%,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203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9个,占4.4%;轻度富营养的40个,占19.7%;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水质良好、轻度富营养;巢湖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中度污染、中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洱海和白洋淀水质均良好、中营养;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中营养。
1—6月,监测的208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80.3%,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5.3%,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204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6个,占2.9%;轻度富营养的39个,占19.1%;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和巢湖水质均良好、轻度富营养;滇池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洱海水质为优、中营养;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贫营养;白洋淀水质良好、中营养。
表1 1—6月6个湖(库)水质及营养状态
图3 1—6月6个湖(库)水质及营养状态
四、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1—6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张掖市、柳州市和崇左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五家渠市、商丘市和周口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1—2。
石河子市、白城市和乌海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温州市、台州市和辽阳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3—4。
附表 1
2023年1—6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附表 2
2023年1—6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带#为6月潍坊市白浪河柳疃桥断面出现严重人为干扰,对该断面当月所有指标进行了最差值替代处理。
附表 3
2023年1—6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负值表示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好,正值表示同比变差。
附表 4
2023年1—6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