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江流域联合调度水工程总数增至125座(处)
6月29日,《2023年长江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运用计划》获水利部批复,这是2023年3月《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首个批复的流域水工程年度调度运用计划。水利部在批复中要求认真落实计划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结合当前长江流域防洪抗旱形势、水库群蓄水情况及今年汛期洪水干旱趋势预测,加强会商研判和水工程实时联合调度,统筹协调防洪与兴利关系,充分发挥水工程联合调度综合效益,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纳入2023年联合调度水库位置分布图
与2022年相比,该计划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进一步扩大了联合调度范围,纳入联合调度的水工程总数由111座(处)增至125座(处),新增了嘉陵江江口、武都2座水库,滁河流域、水阳江流域9座水闸工程,引江济淮工程、引汉济渭工程2座引调水工程;排涝泵站数量调整为11座,较2022年增加1座,蓄滞洪区数量仍为46处;纳入联合调度的53座控制性水库总调节库容1169亿立方米、总防洪库容706亿立方米。
二是优化了梯级水库联合调度方式,结合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具体实践,对金沙江下游、乌江、清江等梯级水库联合调度方式进行了优化,对部分水库2023年汛期水位运行方式作了调整。
三是结合2022年长江流域性干旱应对情况,调整了部分水库和控制断面的最小下泄流量指标,完善了部分水库蓄水期、枯水期调度相关要求。
四是按照《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修订了调度原则、调度目标、调度权限等内容,新增了“保障与监督”等内容。
纳入2023年联合调度水库示意图
长江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对长江流域防洪、供水、生态、发电航运等意义重大,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水利部的统一领导下,长江水利委员会将会同流域有关省(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有关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在该计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坚持汛旱并防,统筹协调防洪、供水、生态、发电、航运等方面的关系,根据流域防汛抗旱形势发展,依法依规科学地做好控制性水工程防洪调度、水资源调度、生态调度和应急调度,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做好水资源优化利用,同时强化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信息报送与共享,加强对水工程调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做好水工程调度定期总结与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