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发布 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
日前,沪苏浙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太湖东海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共同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2年)》。
报告显示,2022年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AQI(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总体呈上升趋势;生态质量状况基本稳定。
空气质量方面,各项指标总体有所改善。2022年,示范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2021年持平,较2019年下降26.3%。示范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均较2021年有所下降,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指标均与2021年持平,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由于臭氧超标天数增加,2022年,示范区AQI优良率为83.3%,较2021年下降4.1个百分点,较2019年上升4.9个百分点,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示范区AQI变化趋势与上海市、苏州市、嘉兴市的整体变化趋势一致。
水环境方面,2019至2022年,示范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2022年,示范区达到或好于Ⅲ类(以下简称优Ⅲ类)水质断面占96.2%,Ⅳ类断面占3.8%,无V类和劣Ⅴ类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3.8、0.31、0.109毫克/升。与2021年相比,优Ⅲ类断面比例上升11.6个百分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下降7.3%、11.4%和8.4%。与2019年相比,优Ⅲ类断面比例上升21.2个百分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1.6%、42.6%和21.6%;2022年,示范区内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优Ⅲ类标准。
生态质量方面,示范区整体保持稳定趋势。按照《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评价,2022年示范区生态质量指数(EQI)为47.23,生态质量评价类别为三类,自然生态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人类活动干扰,生态功能基本完善。与2021年相比,示范区生态质量指数(EQI)上升0.06,生态质量基本稳定。2022年,示范区开展了较系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调查项目包括鸟类、哺乳动物、两栖类、爬行类、昆虫、陆生高等植物等。据监测结果,示范区成立三年来,示范区嘉善县区域鸟类种类增加19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增加5种。此外,在陆域野生动植物调查中,示范区区域内发现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其中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青头潜鸭、卷羽鹈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3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大豆、水蕨、水禾、野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