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布 美丽山西建设迈出坚定步伐
2023年5月3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省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多项指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优秀等次。6月5日是我国第9个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六五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山西省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大山;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董轶茹;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赵亮;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王斌;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吴丽玲。
请他们向大家介绍2022年我省生态环境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刘大山副厅长介绍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大山: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攻坚克难,担当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多项指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美丽山西建设迈出坚定步伐。下面,就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简要介绍。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2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提升。SO2浓度为12µg/m3,同比下降20.0%;NO2浓度为31µg/m3,同比持平;PM10浓度为74µg/m3,同比持平;PM2.5浓度为38µg/m3,同比下降2.6%;CO浓度为1.4mg/m3,同比下降6.7%;臭氧浓度为166µg/m3,同比下降1.8%。优良天数比例为74.5%,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排名第二。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49,同比下降2.4%,较2017年下降31.7%。
二、水环境质量
2022年,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9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93个参与评价,水质优良断面81个,优良水体比例跃升至87.1%,接近于全国平均水平(87.9%),同比提升14.8个百分点,改善幅度位于全国前列。
2022年,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全省共监测地下水质量监测井256眼,水质达Ⅲ类以上标准的占78.5%,其中Ⅱ类水质井占22.6%;Ⅲ类占55.9%。此外,Ⅳ类占14.1%;V类占7.4%。
三、声环境质量
2022年,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全省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全省昼间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强度等级为一级。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1.6%和77.9%。
四、生态环境状况
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基本稳定。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52.11,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一般”。与2021年相比,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
五、辐射环境
2022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空气、沉降物和地表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本底涨落范围之内、人工放射性核素含量未见异常;城市地下水中天然放射性水平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公众曝露限值,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和美丽山西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方针,以推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贡献力量!谢谢!
马学英:
谢谢刘大山副厅长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中新社记者:
我们关注到近年来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尤其是去年,我省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中取得佳绩,想请问今年将如何持续推进这项工作?谢谢。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董轶茹:
感谢记者的提问。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去年我厅启动了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共遴选命名12个县区为首批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此基础上,持续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2022年,我省陵川县、左权县、垣曲县、隰县4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平顺县、芮城县2县被命名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山”基地),创建数量再创历年新高。2023年,我厅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强化示范建设的平台作用,统筹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一是强化帮扶引导,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今年我厅将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继续加大对我省黄河流域、能体现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区位条件、不同发展定位等主要县区的创建培育。在此基础上,以质为先、好中择优,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两山”基地建设。对生态环境部及我省拟修订的创建管理规程和建设指标,组织进行培训解读;聚焦创建申报条件和建设指标,深入基层认真研判,督促市县补短板强弱项,为示范创建工作做好帮扶指导。
二是强化动态管理,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日常培育、量化评估、择优推荐、双向共促的常态化创建管理机制,夯实创建“细胞工程”。对已获命名的示范区及“两山”基地持续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工作;在正向激励上,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形成政策合力,同时鼓励各市因地制宜建立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示范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反向约束上,严把建设质量“关”,严控准入退出“线”,根据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公告满3年的进行复核,切实保障示范建设的质量与成效。
三是强化经验总结,全方位宣传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成果。针对不同区域,总结凝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效应和“两山”转化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全方位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构建共同推进的创建格局,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汇聚全民力量。
在此,也感谢媒体朋友多年来对示范创建工作的大力宣传,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融媒体中心记者:
当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作,介绍一下我省推动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的具体举措。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 赵亮:
感谢记者的提问。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的殷殷嘱托,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莅临我省,对保护黄河流域生态提出了重大要求。省委、省政府把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作为重大历史使命和重要政治任务推动落实,在省委经济工作会、省“两会”、全省领导干部大会都做出了安排部署,在前期形成《工程方案》的基础上,印发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奋力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行动方案》。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工作专班直接推动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各市县共同参与,形成了一揽子推动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的重大举措,就是要从流域系统性和生态整体性出发,坚持“一河一策”“一断面一策”,衔接好已建、在建和新建重大水利和生态保护治理工程,确保到2025年黄河流域国考断面稳定达到三类及以上水质。
一是强化工程治理。把工程治理作为保障“一泓清水入黄河”的关键之举,谋划了十大工程280余项子工程,目前,已先期开工118个项目。在水资源方面,依托水网工程建设,结合水源涵养和中水回用,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在水环境方面,深化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系统治理;在水生态方面,实施河道、岸线生态修复治理,打造生态廊道。浍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等牵引性工程正在加紧推进。我们将按照工程推进机制,强化过程管理、突出全程跟进,确保各项工程高质量推进完成。
二是注重治管并重。在加强工程建设,加快补齐水环境治理短板的基础上,向环境监管要成效。实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日预警、周研判、月通报机制,针对超标断面及时响应,精准应对。坚持 “查、测、溯、治、管”思路,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建立“污染源—入河排污口—水体”全链条监管体系。重点针对汛期污染强度高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地汛前实施管道清淤,雨期发挥进水调节池调蓄作用,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限期整改突出问题,巩固治理成效。强化生态流量保障,科学优化水资源调配,保障汾河入黄口生态流量。
三是守好发展基准线。蓝佛安书记在汾河流域调研时指出,水污染问题表象在河里,根子在岸上,出路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我厅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引领倒逼作用,按照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要求,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两高”项目分类处置,严禁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推动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迁入合规园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发展。谢谢!
人民网记者:
2022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 王斌: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022年,我们认真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四大结构”优化调整力度,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中部城市群散煤清零重大工程,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多项指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我省结构性污染矛盾仍然突出,环境空气质量受气象条件影响仍然较大。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和污染治理攻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着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精准动态预报预测能力。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创A。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面推进焦化、水泥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回头看”,推进燃煤、燃气、生物质等锅炉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动清洁取暖工作,加快实施重点地区散煤清零重大工程。
二、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精准实施臭氧污染差异化精准管控,有效降低高温时段臭氧峰值浓度。开展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和源头替代,强化石化、化工、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及油品储运销VOCs深度治理,加快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强化对工业园区及涉VOCs排放企业的走航监测,精准发现VOCs异常排放源,严控无组织逸散。
三、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公转铁”,补齐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短板。开展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推动实施国6b排放标准。加大柴油货车联合执法力度,形成联防联控格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打击未编码登记、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油品质量整治,打击非标油品。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整治,打击检验不规范、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深入打好城市扬尘治理攻坚战。强化城市重点区域施工工地扬尘监管,督促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加大道路保洁清洗力度,有效降低扬尘污染。强化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联合住建、交通等部门,重点围绕施工、交通道路、堆场、裸地、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等领域扬尘污染进行现场排查整治。强化开展城市保洁清洗行动,针对今年沙尘天气多的实际,在沙尘过后集中对城市建成区进行全面彻底清洗保洁,此后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巩固和保持清洗效果。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黄河节目中心记者:
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介绍一下,我省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举措?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 吴丽玲:
感谢记者的提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及人居环境安全。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水环境安全以及人居环境安全为核心,扎实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稳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具体来说:
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相关市县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
二是稳步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推动全省5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隐患排查“回头看”,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三是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管控。以用途发生变更的“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持续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切实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动暂不开发利用地块落实土壤污染管控措施。
四是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强化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管理;指导相关市县针对非地质因素超标国考点位制定实施水质达标方案,加强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管理,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
一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采取资源化利用、截污纳管、收集转运、建设集中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等模式,持续提升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2023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9%以上。
二是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等措施,梯次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3年全省新增完成45个国家监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三是有序推进非正常运行设施分类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历史遗留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非正常运行设施整改清单,分类指导、分批推进,2023年再完成一批问题设施整改。谢谢!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生态环境厅五位负责同志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