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 一大批环保新规标准开始实施

慧聪水工业网 2023-05-31 09:13 来源:环境工程

从2023年6月1日开始

又有新一批环保法律法规

环境规范和标准开始实施

一起来看

全国性文件及标准

1、《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292—202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铸造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选择本标准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也可采用其他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技术。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2、《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293—202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农药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3、《六氟化铀运输容器》(GB/T 42343—202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防治放射性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规范用于运输的六氟化铀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运输0.1 kg 或以上六氟化铀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阀门保护装置、阀门和堵头的制造和使用以及容器的装运要求。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7195:2020 Nuclear energy — Packagings for the transport of uranium hexafluoride (UF6)《核能-六氟化铀(UF6)的运输包装》。本标准结构与ISO 7195:2020 保持一致,本标准规定的用于运输的六氟化铀容器安全要求、性能要求与ISO 7195:2020 保持一致,境外按照ISO 7195 设计和制造的用于运输的六氟化铀容器可视同满足本标准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与ISO 7195:2020 相比,技术内容做了适当修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H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4、《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 (GB/T 15950—2023代替GB/T 15950—199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不同阶段辐射环境监测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本标准是对《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环境辐射监测的一般要求》(GB/T 15950—1995)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5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核集团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本次为第1 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标准名称修改为《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增加了“前言”、“辐射环境本底初步调查”、“环境监测大纲”和“被动监护期的监测”等内容;在术语中给出“近地表处置场”、“调查水平”、“报告水平”和“主动监护期”的定义;将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的辐射环境监测分为“运行前阶段”、“运行阶段”和“关闭后阶段”三个阶段,并详细补充了相关要求;在第5 章和第6 章分别增加了运行前阶段和运行阶段辐射环境监测方案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环境辐射监测的一般要求》(GB/T 15950—1995)废止。本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5、《水质 6种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和麦草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267—202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和麦草畏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 6 种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和麦草畏的高效液相色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和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6月15日起实施。

6、《水质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HJ 1268—202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6月15日起实施。

7、《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1269—202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6月15日起实施。

8、《环境空气 26 种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1270—202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中多溴二苯醚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26 种多溴二苯醚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6月15日起实施。

9、《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71—202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和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6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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