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解读
水润民心,泽被万物,水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保护好水、利用好水,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视察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滇池、洱海、丹江口等重要湖库,多次强调指出要紧盯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2022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指出,“从历史长河来看,如果说我们这一代人能留给后人点什么,我看生态文明建设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最能给老百姓带来获得感”。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的重要部署,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感,加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一、坚持系统观念,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流域是水资源产生、汇聚、利用的载体,水资源的开发保护要从流域层面出发,整体谋划,系统开展。做好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要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既要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按照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修复;也要正确把握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积极推动生产生活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实现流域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
做好新时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要全面统筹左右岸、上下游、地上地下、陆域海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发挥好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流域内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水质标准制定、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力有效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只要科学地认识、准确地把握、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就能够把我们的社会不断推向前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重大转折性变化,长江干流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全线达到Ⅲ类水质,2021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上升至84.9%,比2012年提高23.3个百分点。但是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正处在推动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的攻坚期,要突出问题意识、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推动水环境保护治理再上新台阶的突破口。
做好新时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全国各流域的多样性,根据流域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污染结构等特点,以《规划》明确的各流域和流域内不同区域的保护治理重点为统领,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分区分类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流域重要生态空间管控、河湖湿地修复保护、生态缓冲区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等重点工作,同时针对各流域生态功能定位开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尾矿库污染防治、石漠化综合治理、蓝藻水华防治等专项工作,多措并举推动全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要江河湖库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加速恢复,尽快在“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上实现突破。
三、聚焦重点流域,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水是生存之本、发展之基、生态之要,世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最高、人口产业最密集的区域,往往集中在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沿岸,我国黄河、长江、珠江等大江大河沿岸,太湖、鄱阳湖、巢湖等重要湖泊周边地区也是区域乃至全国人口最密集、经济活力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人口经济集聚对水生态环境保护造成的结构性、区域性压力不容忽视。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绿色发展成为普遍形态的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水则是倒逼发展质量提高的硬约束。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把保护治理任务放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全局中进行统筹谋划,以水环境保护治理为抓手,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作用,加快推进流域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含金量”“含绿量”。
做好新时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推动流域合理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科学调控流域开发强度,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不断提高流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度。合理引导部分产业向流域外资源环境承载力高的区域转移,以科技创新为契机加速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力争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将流域打造为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四、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美的生态环境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文明之源,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为百姓提供了景观价值、游憩价值和文化价值,藏着每一个人的“乡愁”。大江大河更是中华文明延续文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媒介。保护好、治理好江河湖库,不仅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生动实践,更是站在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高度,为子孙后代留下美丽家园,赓续中华文脉的必然要求。
做好新时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要继续抓住老百姓身边的水环境突出问题,聚焦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排污口排查整治、“母亲河”“母亲湖”保护治理等关系百姓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的重要领域下大力气。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是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规划》针对百姓对美丽河湖的向往,将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细化为“恢复‘有水’的河流数量”、“以重现土著鱼类为目标的水体数量”、“以重现土著水生植物为目标的水体数量”等指标,统筹安排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障、重要湖泊保护治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等重点任务,推动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品质,不断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满意感。
五、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防范水环境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站在了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党的二十大报告紧紧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对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百年变局、全球气候变化等新的战略环境变化叠加,干旱、洪涝等极端气象事件更加广发、频发、强发、并发,经济运行企稳回升带来的人员集聚、产量增加、运输量增长造成污染排放量增加,都给维护水环境安全带来了新挑战。
做好新时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要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定力,牢固树立水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认清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做好水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不断健全水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体系。《规划》要求以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为重点,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以浙江、江苏、山东等地区化工基地及黄河流域宁东、陕北和鄂尔多斯等地区能源化工基地,长江干流及湘江、赣江、岷江、嘉陵江、涪江流域等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码头为重点,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还对强化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加强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等作出部署,全面推动提升我国重点流域水环境风险防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