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列法规标准解析
浙江省自2003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启动以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处在全国前列。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实施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探索绿色高质量发展新路径,近年来先后发布了系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法规政策及标准。本刊2023年第2期“述评与讨论”专栏特邀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服务团团长、浙江工业大学李军教授及其团队对其中重要法规标准和创新做法进行解析(详见5篇论文)。
01、《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刍议
韦甦1,章燃灵2,芮旭东3,邓震3,陈玮4,李军5
(1. 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3. 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4.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5. 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
2019年9月,浙江省发布了针对全国首个专门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该文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需求和立法基础两方面论述了《管理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依据《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介绍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范围和处理设施的组成体系;从规划、建设、运维全过程及宣传教育、资金、用地、技术、电力、科技、监督管理和考核等角度,全方位剖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管理架构和相应职责,重点分析了处理设施及其运行管理的技术体系和建设要求。结合浙江实情,《管理条例》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各方的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对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国给水排水,2023,39(2):1-6.
02、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入和排放标准简议
叶红玉1,冯洪波2,姚轶1,王子洲1,梅荣武1,李军2
(1.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2. 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
该文介绍了浙江省发布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DB 33/T 1196—2020)、《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73—2021)和《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DB 33/T 2377—2021)的编制目的及依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规定了排水户严禁排入的污水和控制排入污水的要求,可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采用了分标管理模式,实施强制性集中处理设施标准和推荐性户用处理设备标准,更符合农村的实际。
中国给水排水,2023,39(2):7-11.
03、《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过程管理导则》浅论
潘继杨1,陈玮1,李家杰1,蒋贝贝1,韦甦2,李军3
(1.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 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3. 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
按照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1年10月发布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过程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该文介绍了《导则》的编制目的和依据,阐述了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导则》对责任主体、管理分类、基础资料、规划计划、复核勘测、立项招标、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项目验收、运行维护、运行评价、运维移交、水质检测、设施报废、治理咨询、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应急管理、创新推广、信息系统等进行了规定和引导。
中国给水排水,2023,39(2):12-15.
04、《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浅析
盛建龙1,马骁2,郭特迪2,倪海燕2,潘继杨3,韦甦4,李军1
(1. 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2.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 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8月发布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该文介绍了《导则》编制的背景和目的,解读了《导则》中相关指标的控制要求和评分依据,分析了《导则》的实施要点。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体系由水质达标、资源节约、安全稳定、运维便利、环境友好5类指标和1个创新与示范加分项组成,其中5类评价指标均由控制指标和评分指标组成,按分数评定等级。实践表明,《导则》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引导。
中国给水排水, 2023,39(2):16-20.
05、杭州市《“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创建技术导则》简析
潘增锐1,芮旭东2,邓震2,费征云2,韦甦3,陈玮4,李军1
(1. 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2. 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3. 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4.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颁布了《“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创建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浙江省要求各地参照执行。该文简要介绍了《导则》的目的、编制依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导则》引导农村污水处理遵循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资源全利用、监管全智慧的基本原则,通过技术创新研究、整体规划、规范设计施工和标准化运维,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污水零直排村”的示范建设和评价,成为农村污水治理探索高质量发展可借鉴的一条创新路径。
中国给水排水,2023,39(2):21-25.
图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李老师总结时提到: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到2025年,初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标准化运维全覆盖;探索“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和绿色处理设施的创建及示范。因此,需不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法治管治规治”;要务实创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绿色发展模式,力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减污降碳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