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总磷”污染居首 生态环境部两大工作推进污染防控落地见效
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江干流一些断面经常出现总磷局部高值,汛期污染强度大等问题,总磷污染控制是下一步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攻坚方向。目前,江西、湖北、湖南、江苏等六个省份已经出台印发了流域范围内的总磷污染控制方案,总磷污染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生态环境部的工作重点在两方面:①指导督促长江流域各个省份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总磷污染控制方案;②落实好《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相关工作任务。
在2023年2月22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南方都市报记者也就“总磷污染”对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问。
南方都市报:据我们了解,总磷成为长江流域最首要的污染物,请问生态环境部将如何推动长江的总磷污染治理?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谢谢记者朋友。刚才我也向大家通报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有关情况,2016年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以来,各地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效。长江干流水质连续三年达到Ⅱ类标准,非常了不起。另一方面,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十三五”期间,各地围绕长江大保护,尤其是在总磷污染控制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我刚才谈到了一些情况,有些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生态环境部定期开展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从这个结果来看,长江干流一些断面经常出现总磷局部高值,汛期污染强度大等问题,总磷污染控制是下一步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攻坚方向。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要求“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为总磷污染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贯彻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迅速行动,去年编制印发了《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指南》,指导各地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精准识别流域范围内总磷污染问题及其背后的症结所在,因地制宜提出总磷污染控制目标和具体工程任务。要求与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将总磷污染控制与“三磷”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工作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会同发改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这个行动方案也明确了磷污染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深化长江“三磷”排查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监管,推动磷矿、磷化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对磷肥、磷矿生产比较集中的湖北、贵州这些省份,也提出了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要求,提出了目标任务。重点加大对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干流湖南、湖北段、沱江、乌江、太湖等磷污染治理的力度。
目前,江西、湖北、湖南、江苏等六个省份已经出台印发了流域范围内的总磷污染控制方案,总磷污染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紧紧围绕总磷污染负荷的削减,指导督促长江流域各个省份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总磷污染控制方案,扎实推进总磷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相关工作任务,切实削减长江总磷污染负荷,持续改善长江水生态环境质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