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财政预算安排公布 节能环保领域安排176.4亿元
2月1日,《关于北京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报告》正式对外公布。报告公布了2022年北京市级主要收入科目执行情况及2023年北京财政预算草案。
节能环保方面,2023年市级支出安排176.4亿元,其中:市本级132.1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44.3亿元。主要是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持续推动绿色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支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开展低碳技术攻关和低碳试点,实施市级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一微克”行动,实施城乡水环境治理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支持推进机动车“油换电”;支持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认真做好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充分发挥积极财政职能作用,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意义重大。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
2023年,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持续发力,减税降费政策和营商环境优化效果持续释放,首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经济稳定恢复态势不断巩固,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但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依然较大,收入增长面临较大挑战。同时,2023年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促进就业创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碳减排碳中和、加快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重大任务和刚性支出资金需求量巨大,统筹平衡资金的难度空前,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将继续保持紧平衡状态。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3年本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抓好强信心、扩内需、促改革、惠民生、保健康、防风险。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完善转移支付体系,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控一般性支出、促高质量发展”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统筹,保障重点。紧紧围绕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分清主次,明确缓急,切实加大各类资金、资源统筹,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精准安排财政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
二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把严把紧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预算评审等关口,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三是控制成本,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成本绩效的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将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绩效管理重点,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到要紧处。
四是问题导向,规范管理。全面梳理人大预算监督、审计、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取得实效;以推进问题整改为契机,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办法,补短板、强弱项,全方位提升管理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根据财政部全国预算管理一体化的预算编报要求,调整2023年“市级支出”编报口径,在原有仅反映市本级支出的基础上,将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全部纳入“市级支出”,并按照三类列示:市本级支出(含中央转移支付安排到市级部门的支出)、转移支付支出(含中央转移支付安排到各区的支出)、预备费。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5942.9亿元,增长4%;加中央返还及补助、一般债券、可划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其他预算资金等收入2370.0亿元,总收入为831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35.0亿元,增长2.2%;剔除中央转移支付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0%;加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677.9亿元,总支出为8312.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273.7亿元,增长3.9%;加中央返还及补助1311.1亿元、区上解453.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7.0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4.8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8.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7.7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42.9亿元,总收入为5398.2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2.4亿元,下降2.8%;剔除中央转移支付因素后,同口径增长6.2%。其中:市本级支出3027.0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955.4亿元、市级预备费50.0亿元(占市本级预算支出的1.7%,符合《预算法》1%-3%的要求);加上解中央支出120.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47.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等还本支出130.3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67.8亿元,总支出为5398.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023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6.73亿元,下降5%,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贯彻办法,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0亿元;公务接待费0.1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4亿元(其中,购置费1.40亿元、运行维护费3.74亿元)。
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预算安排1955.4亿元,剔除中央转移支付因素后,同口径增长2.0%。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增强各区可支配财力,推动各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落实民生保障政策,缩小区域差异,支持各区落实好功能定位,促进共同富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支持各区做好稳定经济增长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优质潜力财源培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疏整促、城市更新等专项行动,支持回天、城南地区等区域加快补齐短板;激励引导生态涵养区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加快绿色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支持各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持续推动“双减”等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做好节能减排、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退耕还林等专项任务,保障重点领域项目实施。
2023年,通过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规模,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不降低,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550亿元,与2022年执行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0亿元(含一般债券2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50亿元。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全市性重点投资项目,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
3.市级支出政策及保障重点。
2023年财政支出政策,主要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首都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等要求,统筹市本级财力和提前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通过市本级支出、市对区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保障好市级部门和各区重点领域支出需求。
教育方面,市级支出安排477.2亿元,其中:市本级328.9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48.3亿元。主要是落实中央教育投入增长要求和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重点支持继续落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效,支持出台中小学学位建设专项行动计划,新增学位2万个,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深化市属高校分类发展改革,继续支持沙河、良乡高教园区加快建设;支持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校园安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进教育公平。
科学技术方面,市级支出安排401.2亿元,其中:市本级398.2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3.0亿元。主要是更好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塑造首都发展新动能新优势。重点支持建设高水平国家实验室,加快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前沿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领域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布局建设,加大机构经费使用自主权;支持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实现更多“从0到1”突破;聚焦支持“三城一区”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建成全球领先的技术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主阵地;支持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加强“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创新,激发创新主体活力,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市级支出安排134.4亿元。主要是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首都文化繁荣发展,提升大国首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重点支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加强首都红色文化建设;支持深化文明城区创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深入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推进核心区腾退保护利用;加强老字号传承创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统筹推进“一城三带”保护发展,支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和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支持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打造“大戏看北京”文化名片;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利用冬奥遗产,支持举办重大国际冰雪赛事;助力高水平办好北京文化论坛、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设计周等活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市级支出安排407.0亿元,其中:市本级236.0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71.0亿元。主要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重点支持实施新就业形态发展计划,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人才专业技能;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优化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规划布局,继续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修订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等政策,促进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政策落地实施,为破解全国大城市养老难题提供“北京方案”;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优待保障待遇;继续落实供热补贴、困难群众价格补贴,降低百姓生活成本。
卫生健康方面,市级支出安排327.7亿元,其中:市本级291.3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36.4亿元。主要是支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健康北京建设。重点支持落实好新阶段疫情防控举措,保障医疗服务有效运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支持实施首都防疫设施专项规划,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投入,加强医疗设施配备,提升基层救护能力;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实施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和妇幼健康服务,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安全方面,市级支出安排270.0亿元,其中:市本级257.5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2.5亿元。主要是严格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重点支持做好大型会议及活动安保服务;持续推动科技兴警、装备强警,深化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支持提升诉讼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迁址提升,持续推进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和诉调对接场所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节能环保方面,市级支出安排176.4亿元,其中:市本级132.1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44.3亿元。主要是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持续推动绿色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支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开展低碳技术攻关和低碳试点,实施市级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一微克”行动,实施城乡水环境治理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支持推进机动车“油换电”;支持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城乡社区方面,市级支出安排279.9亿元,其中:市本级267.3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2.6亿元。主要是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持续提升首都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重点支持推进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打造更多精品宜居街巷;持续开展重点地区及城市环境薄弱地区的环境综合提升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诉求;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支持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支持开展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多措并举破解老旧小区物管难题。
农林水方面,市级支出安排209.9亿元,其中:市本级103.8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06.1亿元。主要是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保障本市水资源及供水安全。重点支持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中关村建设,打造“种业之都”;落实各类农业补贴政策,确保粮食和“菜篮子”产品自给率;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农业支柱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险保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家园;支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南水北调调水和永定河生态补水,保障全市水资源及供水安全;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流域水生态保护共同行动;健全完善河长、林长、田长“三长联动、一巡三查”机制。
交通运输方面,市级支出安排353.6亿元,其中:市本级351.7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9亿元。主要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战略,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长效机制。重点支持落实轨道交通授权服务机制,提升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服务水平;持续完善城市及高速路网,优化公交线网和场站布局,提升地面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完善步行和自行车道网络,营造便捷舒适的绿色出行环境;促进环京地区通勤圈深度融合,完善区域快线连接,进一步提升交通互联互通水平。
援助其他地区方面,市级支出安排49.5亿元。主要是落实中央脱贫摘帽“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对口支援成果。重点支持深入做好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协作,助力受援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住房保障方面,市级支出安排34.6亿元,其中:市本级31.5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3.1亿元。主要是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推进重点区域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方面,市级支出安排18.9亿元,其中:市本级17.6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3亿元。主要是积极推进韧性城市建设,提升全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重点支持推动燃气等城市管道更新改造,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应急保障能力;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支持森林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004.0亿元,下降10.0%,主要是综合考虑上市地块区位及土地市场预期等因素进行测算,土地收入预期目标低于上年;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等667.1亿元,总收入为267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67.2亿元,下降21.8%,主要是土地收入预期减少223.5亿元、中央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务规模较上年全年执行减少339亿元等因素影响,可用于全市安排的财力减少;加调出资金、债务还本、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603.9亿元,总支出为2671.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67.0亿元,下降9.6%;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亿元、区上解收入7.0亿元、专项债务收入450.0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56.5亿元,总收入为1185.0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含市对区转移支付)601.2亿元,下降32.9%,主要是:一方面,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债券分级列支的要求,2023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由原市级统一列支调整为市区分别列支,剔除此因素后,同口径下降17.6%;另一方面,受市级土地收入减少影响,可用于安排的财力相应减少。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主要用于实施土地储备开发、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以及保障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等。加调出资金8.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420.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0.4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45.4亿元,总支出为1185.0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54.1亿元,下降39.3%,主要是考虑受经济形势、疫情变动及部分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影响,2022年市属国企企业利润预计有所减少;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6亿元,总收入为68.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6亿元,下降24.7%,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根据收入下降情况相应减少支出安排;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9.9亿元,总支出为68.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50.0亿元,下降35.4%;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0亿元,总收入为59.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3亿元,下降22.8%,主要用于国际会都、国家信创园等重点建设项目,机器人智能制造等高精尖产业项目,以及提升市属国企科技创新能力和增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等;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各区支出0.8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7.7亿元,总支出为59.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313.5亿元,增长11.3%,主要是考虑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增长等因素预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34.8亿元,增长5.9%,主要是考虑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增加、就医人次增加等因素安排。当年收支结余177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