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住建部最新公报 看环保市场未来增长点在哪?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21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从城市基本情况、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居民生活需求、城市居民环境卫生需求、城市居民出行需求、城市居民绿色生态需求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城市居民生活需求
(一)城市供水
2021年,全国城市供水总量673.3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96%;城市供水管道长度105.99万公里,同比增长5.26%;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85.03升;供水普及率99.38%,比上年增加0.39个百分点。
从行政分区看,海南省城市人均日生活用水量超过300升,广西、西藏、广东、福建、江苏、浙江、上海、湖南和江西9个省(区、市)超过200升(含);四川、湖北、安徽、重庆、云南、贵州、宁夏、北京、陕西、新疆、辽宁11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超过150升;青海、甘肃、河南、山西、河北、山东、吉林、天津、黑龙江和内蒙古10个省(区、市)超过100升。
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6个省(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福建、山东、湖北、广西、安徽、辽宁、宁夏、新疆、内蒙古、山西、甘肃、河南、黑龙江、江西、云南和湖南16个省(区)超过99%(含);西藏、青海、北京、四川、贵州和陕西6个省(区、市)超过98%;重庆、吉林、海南3个省(市)和新疆兵团超过95%。
(二)城市燃气
1.供气总量
2021 年,全国城市人工煤气供气总量 18.7 亿立方米,同比下降 19.1%。天然气供气总量 1721.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1%。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 860.7 万吨,同比增长 3.2%。
2.供气管道长度
2021 年,全国城市人工煤气管道长度 0.92 万公里,同比下降7.04%;天然气管道长度 92.91万公里,同比增长 9.23%。液化石油气管道长度 0.29 万公里,同比下降 27.43%。
3.燃气普及率
2021 年,全国城市燃气普及率 98.04%,比上年增加 0.17个百分点;管道燃气普及率 79.84%,比上年增加 2.00个百分点。
从行政分区看,北京、天津、上海和浙江4个省(市)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 100%;江苏、河北、安徽、广西、海南、福建和山东 7个省超过 99%;湖北、新疆、陕西、江西、广东、重庆、四川、山西、内蒙古、辽宁、宁夏、河南、湖南、甘肃 14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超过 95%;吉林、青海、黑龙江和贵州4个省超过90%;云南和西藏不足80%。
天津、重庆和山西3个省(市)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超过 95%;四川、新疆、安徽、陕西、山东、宁夏、江苏、河北8个省(区)和新疆兵团超过 90%;甘肃、辽宁、河南、湖北、青海、海南、上海、吉林、北京、湖南、内蒙古、江西、黑龙江、浙江、福建、贵州、广西、广东和云南 19个省(区、市)超过 50%;西藏不足 40%。
(三)城市集中供热
1.集中供热能力
2021 年年末,全国城市蒸汽集中供热能力 11.88 万吨/小时,同比增长 14.80%;热水集中供热能力 59.32 万兆瓦,同比增长 4.78%。
2.集中供热面积
2021 年年末,全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 106.0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7.30%。
从行政分区看,山东和辽宁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超过 10亿平方米;河北、黑龙江、山西、吉林、北京、内蒙古、河南和天津8个省(区、市)超过5亿平方米;陕西、新疆、甘肃、宁夏和青海5个省(区)超过1亿平方米;江苏、安徽、湖北、西藏、贵州、云南、四川7个省(区)和新疆兵团不足1亿平方米;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和重庆9个省(区、市)无集中供热面积。
城市居民环境卫生需求
(一)城市污水处理
2021 年年末,全国城市排水管道总长度 87.2 万公里,同比增长 8.7%; 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 2.1亿立方米/日,同比增长 7.8%。2021 年,污水处理率 97.89%,比上年增加 0.36个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68.6%,比上年增加 3.8个百分点。
从行政分区看,广东、江苏、山东、浙江、辽宁和河南6个省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超过1000万立方米/日:湖北、四川、上海、湖南、安徽、北京、河北、陕西、福建和广西10个省(区、市)在500-1000万立方米/日之间:吉林、重庆、江西、黑龙江、云南、山西、贵州、天津、内蒙古、新疆、甘肃、海南、宁夏 13个省(区、市)在 100-500 万立方米/日之间;青海、西藏和新疆兵团不足100万立方米/日。
上海、新疆、天津、北京、陕西、甘肃、内蒙古、河南、宁夏、江苏、吉林、河北、山东、广东、山西 15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超过70%;青海、黑龙江、浙江、辽宁、重庆、云南、福建、安徽、湖南、海南、湖北和四川 12个省(市)在50%-70%之间:贵州、广西、江西和西藏4个省(区)不足 50%。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2021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2.5亿吨,同比增长5.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88%,比上年增加0.14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05.7万吨/日,同比增长9.7%,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为68.1%。
从行政分区看,广东、江苏、浙江和山东4个省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超过7万吨/日;四川、河北、河南、辽宁、湖北、安徽、湖南、上海、北京、福建、陕西、重庆、黑龙江、江西、贵州、广西、吉林、天津、云南、内蒙古、新疆、山西、海南和甘肃24个省(区、市)在1-5万吨/日之间;宁夏、西藏、青海3个省(区)和新疆兵团低于1万吨/日。
天津、海南、浙江、江西、四川、福建、江苏、山东、云南、安徽、河北、广东、河南、上海、贵州、广西和重庆17个省(区、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超过60%;湖北、甘肃、吉林、湖南、山西、北京、宁夏、辽宁、黑龙江、新疆和陕西11个省(区、市)在40%-60%之间;内蒙古、西藏、青海3个省(区)和新疆兵团不足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