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月—8月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1月—8月,全自治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21个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68.1%,同比提升4.6个百分点,阶段性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黄河干流9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为Ⅱ类。兴安盟哈拉哈河(阿尔山段)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首批美丽河湖9个优秀案例之一。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落实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加强会商研判和指导帮扶,充分利用国家采测分离监测、自治区监测、污染源监测、执法监管、现场调研等数据信息,定期组织召开分析会,分析研判全区水环境质量达标形势,以“一市一单”提醒预警,压实地方主体责任,逐项盯办整改落实,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帮扶。
强化汛期水环境质量监管,组织各盟市针对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雨污管网等重点环节开展汛前问题排查整治;开展汛期国考断面水质专项监测,设置67个控制断面,每月开展手工监测。全面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达标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累计关闭入河排污口166个。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住建厅等部门,组织黄河流域各盟市积极申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流域国考断面水质补偿办法(试行)》,以奖优罚劣推动重点流域断面水质巩固改善。与自治区住建厅共同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地级城市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开展监督监测,确保长治久清。组织指导松辽流域等相关盟市开展流域本底特征调查分析评估,为流域“画像”,推动科学、精准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