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实现从“一湖之治”向“全域联治”转变
记者日前从中共云南省委召开的“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水利建设专场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通过十年的努力和拼搏,全省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全面解决,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升,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绿色能源基础持续夯实,涉水事务监管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一体推进,云南水利实现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国柱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面,云南省始终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滇池、洱海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革命性举措全面打响“湖泊革命”攻坚战,不断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再到“全域联治”。
一是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围绕“退、减、调、治、管”五字工作方针提出60条具体措施。
二是省委连续印发了《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监督检查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2个机制文件;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提出30条管控意见;省水利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规划项目391个总投资630亿元。编制了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三是完成九大高原湖泊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九湖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165.8平方公里,是之前一级保护区(不含水面)面积的2.8倍,生态保护缓冲区面积达680.5平方公里。
四是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校长”等“多轮驱动”的水域保护新模式,启动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在小水电综合治理方面,云南省牢牢守住绿色发展的底色,全面推进违规小水电清理整顿。完成了361座小水电站清理退出和1868座小水电站整改,实施了165座老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新增装机17万千瓦,创建了绿色小水电20座。全省现有小水电装机1325万千瓦、年发电量384亿千瓦时,每年可减少燃烧原煤1530万吨,减少3738万吨二氧化碳、94万吨二氧化硫和782万余吨粉尘及固体物排放。小水电作为绿色能源发展的补充,将助力云南打好“绿色能源牌”,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