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大连海关退运20吨“洋垃圾”
据海关总署官方信息平台海关发布8月22日消息,近日,20吨固体废物在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监管下,从大窑湾港码头装轮退运出境。
此前,大连海关在对一批货物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呈黄色粉末状,部分有明显结块,疑似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立即进行取样送检。
图为本次事件中的“洋垃圾”,呈黄色粉末状。图源:大连海关
在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的当下,洋垃圾“更名、换马甲”的伪瞒报风也逐渐盛行,给海关的监管带来了挑战。
本次事件中,货物申报品名为“土壤改良剂”。但经鉴定,这批的货物主要成分为氯化钠,含有少量水分、脂肪酸、脂肪酸脂及其他钠盐等,为生产脂肪酸或脂肪酸脂、脂肪酸盐等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副产物,属于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的固体废物。
大连海关第一时间对涉案货物进行监管并协调港务、船公司等相关单位推进退运处置工作。目前,此批高达20吨的固体废物已全部退运出境。
“洋垃圾”进口方式越来越隐蔽,监管力度也越来越强劲。大连海关近年来通过风险预警、数据备案、日常监管等多种手段,对于疑似进境的“洋垃圾”,从前期风险研判、中期取样送检、后续跟踪处置等方面进行全链条、全方位流程监督管理。
图为大连海关工作人员在现场查验。图源:大连海关
2021年,在大连海关“蓝天2021”专项行动、“护卫2021”及“国门绿盾2021”等多项专项行动支持下,查发固体废物非法进境案件9起,仅去年一年就退运“洋垃圾”高达1525吨。
禁止洋垃圾进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要坚定不移地从严把握。
自2017年《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中国对固体废物的进口政策加速收紧直至全面禁止,对“洋垃圾”说“不”。
自2021年1月1日起,《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实施后,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据了解,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根据《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由海关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运人对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