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跨市协同机制建立 水治理也玩起了跨界联动
慧聪水工业网导读: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将建立联合河湖长机制,实施联合监管、联合检测、健全数据共享、联合防控等。在此之前,“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已经在多地进行了应用。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正式印发,其中的一大亮点是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将建立联合河湖长机制,对重点跨界水体实施联合监管、联合检测、健全数据共享、联合防控等。
共47个河湖纳入重点跨界水体范围,日常管理实行轮值制,原则上轮值期为一年。轮值期间牵头单位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河(湖)长共同巡河,研究确定联合河(湖)长制目标任务,共同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要工作。
此外,三地还将聚焦示范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核心问题,建立系统联保共治机制,并在示范区跨界水体管理保护领域逐步推广。
除此之外,川渝两地也探索建立了联合河长制。
2020年4月29日,川渝双方确定共同组建“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推动跨界河流联防共治。到9月17日,川渝两地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正式完成组建。
双方将重点针对81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跨界河流,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以及“清四乱”工作,推动建立两省市省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合巡查制度,联合督促重点工作落实,建立跨省界河流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建立流域生态环境事故协商处置制度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将坚持“一河一策”两商定,一张清单管两岸,一次督查两交办。
联合河长制的出现并不是偶然,以前更多的是在省内多个城市或流域进行联合。
比如,9月24日,南京市水务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正在探索跨界河湖设立联合河湖长,开展联合巡河护河行动,实现上下游、左右岸治理措施协调同步,推进联防联控。共同巡河、护河、治河,发现的问题事项,并实现信息共享,包括水质监测数据、河湖管控数据、水污染防治进展数据、执法监管数据等。
2019年11月14日,无锡、苏州联合河长制启动;随即,单家塘浜治理项目启动;日前,江苏无锡市新吴区联合苏州市相城区建立跨界河湖联合河长制,聘任了跨界河湖镇(街道)级、村级河长为联合河(湖)长,共同开展巡河、治河、护河工作,构建跨界河湖“联防联治、共建共管”的工作机制。
跨省进行联动仍在探索中,未来将会在更多地方得到推广。目前很多地方开展“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河长制”在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方面的效用发挥。比如,福建三明市以市、县两级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在省内率先实现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全覆盖。
还有内蒙古、广西南宁、河南、宁夏等地落实“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协同配合、信息共享等。
流域作为一个生态系统,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通过联合治理,能进一步完善多方协同保护机制,实现水环境的持续改善,由此可知,联合河长制实施后带来的治水效果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