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汗淖尔湿地保护修复亟待加大工作力度
慧聪水工业网2020年9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通过督察和自查,督察双方均感到,察汗淖尔生态退化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林草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湿地保护政策体系建立、综合统筹协调、日常监督指导等方面还需要加大工作力度。
一、基本情况
察汗淖尔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大营盘乡与内蒙古自治区商都县交界处,距离北京直线距离240公里,周边分布着10万亩天然草场。察汗淖尔是华北地区现存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集草原、沼泽、咸水湖三种生态系统于一体,是遗鸥、小天鹅等130余种鸟类繁殖的理想场所和南北迁徙的重要通道,也是京津冀地区抵御浑善达克沙地南侵的最后一道防线。
近年来,由于流域内耕地和水浇地面积大量增加,农业灌溉等长期大量超采地下水,导致察汗淖尔水面大幅萎缩。蔬菜等高耗水作物的种植面积逐年增长,机井数量、喷灌面积的持续增加,使地下水位大幅降低,察汗淖尔水面面积逐步缩减。2000年后,察汗淖尔逐渐成为季节性湖泊。随着水面和湿地面积进一步萎缩,2017年以来,湖泊的湖底全部裸露出来,只在夏季雨水频繁时,可以形成小范围水面。
二、主要问题
造成察汗淖尔水面萎缩、生态退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国家林草局在湿地保护管理方面也存在问题和不足:
政策体系不健全。政策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不能满足当前湿地保护修复的形势和需要。目前,湿地保护规定散见于森林、草原、水等自然资源和有关湿地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中,系统性、操作性、约束性均不够,特别是罚则不明确,大量湿地的损毁、破坏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惩处。由于政策体系不健全,造成一些地方对湿地生态系统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作为不够,湿地损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这也是造成察汗淖尔湿地萎缩退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综合统筹不够。目前,我国湿地保护主要依靠纳入重要湿地名录、划为湿地类自然保护区等来实现,但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采取地方申报、林草部门审批认可、符合条件晋升的方式。缺少全国层面的综合统筹,一些生态地位重要、生态功能典型、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湿地没有纳入保护范围。察汗淖尔1/3水面位于河北省,2/3位于内蒙古。根据河北省申报意见,原国家林业局于2012年批准设立河北尚义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对河北境内湿地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因为地方未作申报,而未将位于内蒙古的另外2/3部分纳入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从而导致察汗淖尔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不够。
监督指导不到位。各级林草部门在察汗淖尔湿地监督管理上方法不多,特别是现代化监督管理技术应用不够,主要靠专项行动、媒体发现、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难以及时发现湿地动态变化情况。国家林草局对察汗淖尔湿地损毁萎缩问题了解掌握也不够充分,没有按照《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要求,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约谈和湿地利用预警等机制,压实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湿地保护责任还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国家林草局党组高度重视察汗淖尔生态退化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动国家层面湿地立法,并积极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体系。二是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指导地方做好相关规划落地实施。指导建立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协调蒙冀共同保护,提高整体保护成效。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方共同落实察汗淖尔湿地保护各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