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草案进入三审
慧聪水工业网9月23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关于白洋淀治理保护范围、原则等话题的讨论较为集中。
焦点一:治什么?
——强调全流域综合整治,突出一体化生态修复保护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对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重点提出明确要求。
分组审议中,王海波委员认为,白洋淀生态治理保护须覆盖整个流域内所有河流及其周边区域,“不把上游治理做好,下游治理虽可短期见效,但最终难以巩固。”
张福建委员建议,统筹考虑上下游整个流域的生态修复和治理问题,特别是涉及北京、山西等上游省市的河流综合治理问题。有委员认为,防洪与排涝也要科学规划,加强上游与下游综合治理,加强京津冀协同。王亮委员建议,与北京、天津等周边省市充分协商,建立联防联控、应急联动等机制。
刘书为委员表示,考虑到有可能在引黄入冀补淀流域发生破坏水生态行为,建议在总则中补充“引黄入冀补淀流域适用本办法或参照执行”相关表述。王振平委员认为,条例内容说的都是流域治理,题目应加上“流域”两个字。
一体化生态修复与保护也成为委员们讨论的焦点。有委员认为,生态建设是一个综合工程,要坚持综合施策,“山水林田淀草”系统治理。魏四海委员建议,有关修复的内容应再具体些,比如白洋淀远景规划建设、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等内容。
焦点二:怎么治?
——细化生态补偿内容,建立健全多元投融资机制
如何做好白洋淀治理保护?审议过程中,委员们纷纷献计献策。
有委员认为,要强化源头治理,对上游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环保治理,新上项目要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不能再产生污染源。王海波委员则认为,不能仅仅要求上游遵循条例,还必须考虑扶植和支持上游地区绿色发展的政策,而且要从经济和社会层面综合考虑。
对于这一观点,多数委员表示认同。张力红委员建议,在强化各地各级政府、市场主体和公众保护职责和法律责任的同时,还应建立可操作的激励和补偿机制,让作出贡献尤其是为生态环境治理付出代价的企业和群众得到补偿,这样更能保证治理效果可持续。赵风楼委员建议,对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明确,如何给予上游各县治理资金补偿,切实畅通生态专项资金补偿渠道。
张力红委员还建议,应建立健全多元投融资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原则,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