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资源化利用应该如何推进?
慧聪水工业网污水资源化利用关系我国未来的供水安全,是“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水资源供给侧改革的创新举措,对于缓解水资源短缺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国水资源公报》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我国的废污水排放总量为750亿m3,而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量仅为73.5亿m³,回用率尚不足10%,污水资源化利用潜力巨大。一般而言,污水资源化利用包括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利用两部分。其中,再生水被公认为“城市第二水源”,作为既可以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又可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历来受到我国的高度重视。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污水资源化利用关系我国未来的供水安全,是“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水资源供给侧改革的创新举措,对于缓解水资源短缺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发展历程
起步期(1949—1978年)
该阶段属于我国工业与经济发展的蓄力期和城镇化探索发展阶段,我国尚未实行改革开放,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相对不高,污水污染程度相对较低。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7》数据资料显示,截至1978年,我国仅有3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其处理规模一般都很小,处理工艺以简易沉淀和活性污泥法为主。该阶段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主要特点是,污水基本不经处理或经简易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和养鱼。同时,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始受到重视,相继开展了污泥用作农田肥料、动物饲料、填塑材料、砖瓦材料等研究和实践工作。
探索期(1979—2000年)
该阶段我国的工业与经济发展相继进入探索期和加速发展期,城镇化进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污水污染程度越来越重,加之国际社会污染事件层出不穷,引发了我国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矛盾日益凸显。
在此背景下,我国正式提出了“污水资源化”的概念,并于“六五”到“九五”计划期间,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科技攻关工作。1984年,投资建成了天津市纪庄子大型污水处理厂,这是我国当时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污水处理工程。自此,我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迅速提升,截至2000年,城市污水处理厂已增加至427座,约是1978年的11.5倍。该阶段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主要特点是,除仍用于农业灌溉和养鱼外,处理后的污水开始广泛用于钢铁、煤炭、火电、石油、制革、印染等高耗水行业,作为循环用水、冷却用水、冲洗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以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
快速发展期(2001—2011年)
该阶段我国的工业与经济发展进入高速发展期,城镇化进程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过前期的科技攻关,我国开始着力建设污水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和再生水集中利用工程,并在“十五”期间首次将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后,明确要求“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2006年,原建设部、科学技术部联合印发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指导各地开展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同时,国家相继印发实施了《建筑中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水利部颁布水利行业标准《再生水水质标准》。
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出台实施,大大提高了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法制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极大促进了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发展。截至2011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增加至1588座,较2000年增加1161座,平均每年增加106座;县城污水处理厂增加至1303座,较2000年增加1249座,平均每年增加114座。该阶段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主要特点是,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力指导下,全国污水资源化利用面迅速扩大,利用技术和效果研究不断深入,利用范围进一步拓展到灌溉用水、工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城市杂用、地下水回灌等领域。
绿色发展期(2012年至今)
该阶段属于我国工业与经济发展的换挡期和城镇化提质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首次明确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五化”协同推进。随后,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印发实施,数十项改革方案制定落实,我国开启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是一场全方位、系统性的绿色变革。生态文明理念是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丰富和超越,为我国的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刻上了绿色烙印,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更高要求。
1.jpg
▲高碑店污水处理厂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取得了更大进展。
①继续大力提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截至2017年,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增加至2209座,县城污水处理厂增加至1572座。
②开始大力推动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2012年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中,均明确要求将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③积极创新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理念。2018年,我国首个城市污水处理概念厂在江苏宜兴奠基,相对于传统的污水处理厂,概念厂的核心思想是扎实践行“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改变“减排污染物、增排温室气体”的尴尬局面,提出了水质永续、能源自给、资源回收、环境友好的4个建设目标,对寻求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创新突破进行了有益尝试。
具体来说,一是出水水质满足水环境变化和水资源可持续循环利用的需要,实现水质按需提升;二是大幅度提高污水处理厂能源自给率,实现自身节能降耗;三是减少对外部化学品的依赖与消耗,实现污泥氮磷回收等更全面的资源利用;四是做到出水、出料、出气等所有排出物不影响生态环境安全,实现感官舒适、建筑和谐、环境互通、周边社会心理互信。该阶段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主要特点是,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强化将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寻求低碳绿色发展模式,探索对污泥更全面的资源化利用。
2.jpg
▲天津玖龙纸业将中水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推进建议
健全法规制度
目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有关条款外,国家层面尚无节水、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导致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无法可依。建议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用水法”,或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一步明确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法律规定。建议尽快颁布“节约用水条例”或“污水资源化利用条例”,细化对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具体规定。
完善协调机制
污水资源化利用涉及部门众多,包括水利、住建、发改、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间缺乏统筹协调机制,导致污水资源化利用管理难以形成有效合力。建议组建污水资源化利用专门协调管理机构,建立部门间统筹协调机制,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全国“一盘棋”式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
强化顶层设计
目前,我国缺乏对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现行标准也未能形成协调互补局面,标准间的约束性指标数量和阈值存在明显差异。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编制实施“全国污水资源化利用规划”,形成国家污水资源化利用的系统性指导方案。建议抓紧制定、修订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标准,建立健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标准体系,提高各标准间的协调性和互补性。
坚持两手发力
一方面,我国自来水价格普遍偏低,而污水资源化利用成本较高,水价杠杆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另一方面,国家层面缺乏对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激励政策,很多地区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性不高。建议加快实施水价改革,制定污水资源化利用的鼓励性水价政策,实施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两手发力,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水户对污水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
加大支持力度
目前,污水资源化利用存在配套管网建设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且缺乏大规模推广利用的经济高效处理技术,限制了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发展。污水资源化利用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建议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形成国家主导、地方负责、企业参与的局面。
深入监督宣传
受传统观念、宣传不够等影响,社会公众对污水资源化利用认知不足,对再生水水质和使用效果心存疑虑,总体上接受程度不高。建议国家通过建立再生水水质在线实时监控系统等途径,加强对再生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及时公布水质监控信息,宣传普及再生水安全利用知识和示范推广成果,提高社会公众对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接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