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治理:30项任务完成过半 54个生态修复项目开工

慧聪水工业网 2020-07-02 09:09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慧聪水工业网2020年6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通报了渤海生态恢复修复工作情况:

截至2020年4月底,环渤海三省一市计划开展的61个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仅13个开工,完成滨海湿地修复面积约为目标要求的4.1%,整治修复岸线长度约占目标要求的19.6%。

2020年5月,生态环境部向生态恢复修复任务进展滞后的10个沿海城市印发了预警函。

截至6月中旬,三省一市已有54个生态修复项目开始施工,开工率达到88.5%,提高了约67.2个百分点。

7月初,生态环境部将开展生态恢复修复进展现场调查核实工作,并对进展滞后地区进行通报。

生态环境部表示,下一步将采取卫星遥感监测及现场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持续跟进三省一市及沿海城市(区)生态恢复修复任务进展,督促推动做好渤海生态修复工作。

发布会上还提到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要求,来回顾一下。

2018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左右。

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三省一市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在2020年达到下列目标:辽宁省75%左右、河北省80%左右、天津市16%左右、山东省75%左右。要求,严格控制工业直排海污染源排放,针对16个涉氮重点行业实施总氮总量控制,严抓地方海水养殖污染控制等。

截至2020年5月底,《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明确时间节点的30项任务已经完成一半,50条国控入海河流中46条河流水质达到目标要求;三省一市全部完成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修复方案编制,计划实施61个生态修复项目;各沿海城市建立“海上环卫”制度。

此前,生态环境部还通报了2019年对珠三角地区和渤海地区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抽测和比对监测的情况。

据悉,共检查540家企业,抽测360家企业,对229家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生态环境部公开了自行监测不规范企业名单、超标企业名单以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不合格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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