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湾长制”试点范围 多地紧锣密鼓筹备部署

慧聪水工业网 2018-05-11 08:4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慧聪水工业网 继对江河、湖泊实行“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之后,“湾长制”将在我国全面推开。根据国家海洋局部署,今年扩大试点工作范围,并尽快建立标准体系。眼下,除了5个试点地区,多地也开始探索实行“湾长制”。

或许,很多人都听过“河长制”,但是对于“湾长制”,可能了解甚少。事实上,“湾长制”就是“河长制”由内陆向沿海的延伸,两者都是为了构建起水环境治理体系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进一步保障我国的生态环境。

2017年,浙江、秦皇岛、青岛、连云港、海口“一省四市”先期开展了“湾长制”试点工作,成为首批国家试点城市。经过一年多来的探索,五个试点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在建立湾长框架体系的同时,探索出很多好的制度建设模式。

资料显示,浙江“湾滩结合”,做到责任全覆盖;青岛打造蓝色海湾治理示范湾,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持续推进;秦皇岛实现“每一米岸线都有人管”;连云港创新治理,打造蓝色海州湾;海口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

而今年作为“湾长制”试点工作的关键之年、深化之年,根据国家海洋局部署,要扩大试点工作范围,尽快形成在全国全面建立实施“湾长制”的意见和配套制度标准体系。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海湾也需要得到更多的珍视与呵护。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向纵深方向挺进,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成为全国民众的共同目标。眼下,全国各地,除了5个“湾长制”的试点城市,其它地区也开始加快部署。

广东:2019年八大湾区率先建立“湾长制”

根据《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广东将构建“一线管控、两域对接,三生协调、生态优先,多规融合、湾区发展”的海岸带功能管控总体格局。

下一步,广东将加强“河长制”和“湾长制”的衔接,到2019年在规划所涉及的八大湾区率先建立“湾长制”,到2020年在广东省近岸海域全面建立“湾长制”。

环渤海地区:全面实施湾长制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强化与“河长制”的衔接联动,在环渤海区域全面实施“湾长制”,暂停受理、审核渤海内围填海项目。

根据要求,环渤海地区要加快编制和修订海洋空间规划,加强入海污染物联防联控;全面开展环渤海污染源排查工作,提出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河)的清理整顿清单,形成集中排放、生态排放区域的选划建议,并推动实施整改。

三亚湾:“管、治、保”三位一体

为做好辖区三亚湾全路段综合环境治理工作,给市民游客营造安全、文明、舒适的综合旅游环境,提升精细化城市管理水平,该区对三亚湾管理全面实施“湾长制”。

湾长作为辖区海湾治理和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将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职责,负责开展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海域保护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问题。湾段长负责辖区内全面巡查,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和整治工作。

山东:“湾长制”助力海洋强省建设

在海洋强省建设上,山东制定加强围填海管控的意见,积极推行“湾长制”,出台实施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规划。

为加快推进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开展全省“湾长制”工作,5月8日-9日,省海洋预报减灾中心孙福新主任带队于赴浙江省调研学习,实地考察台州地区的“湾长制”成熟案例和经验,深入了解浙江省“湾长制”试点工作的先进理念和湾滩结合的管理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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