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洱海流域的探索
慧聪水工业网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基础、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战略要求,标志着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生态文明是一种超越工业文明的社会进步形态,以生态文明总揽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够有效化解二者的矛盾冲突;生态文明也是一种优于“末端治理”的环境保护模式,以生态文明调节人类活动能够有效开辟污染“源头控制”路径。
洱海是我国典型的高原湖泊和著名的城郊湖泊,也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湖泊生态系统脆弱、环境保护压力巨大。经过国家水专项“十一五”洱海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大理州政府坚持不懈的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洱海流域“工程控污”成效显著,但湖泊水质趋于恶化态势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进入“十二五”以来,洱海流域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城乡生产生活污染持续增长,流域水污染防治面临由“工程控污”主导向“结构减排-工程控污”并重的重大战略转型。据此,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湖泊主题洱海项目在“富营养化初期湖泊(洱海)防控整装成套技术集成及流域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2013ZX07105-005)”课题中专门设置“洱海流域社会经济结构调整控污减排方案制定与规模化示范及生态文明体系建设”板块,并由华中师范大学生态文明研究团队具体承担。通过华师团队与地方政府的通力合作,课题研究取得积极进展。
创新生态文明理论基础
课题以人地关系理论解读生态文明,集成了“三维调整”流域技术体系,构建了流域“三重平衡”技术路线,创新了生态文明理论基础。
提出了“流域人地系统”概念模型。当代环境问题的主要根源是人类活动对于自然环境的过度或无序干涉,生态文明的本质是有效调节人类活动,使之与自然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基于地理学的人地关系视角,课题认为流域人地系统是流域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一种空间地域单元,水文因素通过水资源-水环境的共轭关系及其正反馈机制主导流域人地系统变化,调控人类活动的水资源-水环境效应是流域环境保护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抓手。
集成了流域生态文明技术体系。根据流域人地系统理论内涵,人类活动作用于自然环境存在3个维度:人类活动区位(在哪儿?)、人类活动内容(做什么?)和人类活动方式(如何做?)。据此,调节人类活动、减缓环境影响具有三维路径:调整人类活动区位-空间结构、调整人类活动内容-部门结构、调整人类活动方式-技术结构。通过相关经验借鉴、成熟技术凝练和适宜技术研发,研究集成了“空间结构调整-部门结构调整-技术结构调整”内在统一的“三维调整”技术体系,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拓展了流域生态文明实践路径。根据生态文明的本质内涵,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应该并行不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区分“社会-城乡结构调整”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两大工程类别,定位“结构调整主导、控污减排主导和综合平衡主导”3类空间功能,结合“空间结构调整-部门结构调整-技术结构调整”三维技术体系,论证构建了“空间功能平衡-工程结构平衡-技术体系平衡”有机结合的“三重平衡”技术路线,丰富了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工具。
示范生态文明重点工程
课题提出了洱海流域绿色发展分区方案,规划了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结构控污”方案,开展了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结构控污”示范,以人类活动调节践行生态文明。
提出洱海流域绿色发展分区方案。空间格局优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课题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乡镇为基本空间单元,进行洱海流域主体功能分区,叠加洱海流域水生态功能区划方案,形成洱海流域绿色发展分区,并进行分区发展功能定位。在此基础上,构建“主副相依”的新型城镇化格局、“两翼伸展”的农业现代化格局和“一核主导”的生态安全格局,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3条红线和城镇、农业、生态3类空间,着力建设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和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规划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结构控污”方案。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空间分区明晰关键问题,以技术集成实施重点突破,立足区位-内容-方式三维视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聚集发展、轻型发展、绿色发展;调整优化城乡结构,推动城镇区域化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乡村生态化发展。在此基础上,遵从“三重平衡”技术路线,精心设计分区结构调整控污减排重点工程,为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及其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操作指南。
开展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结构控污”示范。系统解析洱海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变化特征,准确诊断流域水环境保护关键问题、关键部门和关键地区,结合流域分区空间功能定位及绿色发展目标要求,选择在洱海湖滨缓冲区的大理市银桥镇集中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与“结构控污”技术示范及推广。以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为抓手,通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搭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平台,运用农地利用与网格化管控技术,构建“四美”村庄格局、生态农业系统和污染管控网络,从源头有效控制并削减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实现了政府治污模式向全民控污减排模式的转变,形成了政府与市场结合、企业与农户双赢、生态环境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统一的水环境污染治理新局面。通过工程实施和技术示范,洱海湖滨缓冲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92%,生活污水排放负荷削减85%;银桥全镇年均减少化肥施用量1026吨;农村经济总收入从24.9亿元增加到36.55亿元,年均递增8%;农民人均纯收入从8538元增加到13246元,年均递增9.2%。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课题进行了洱海流域制度供求系统分析,构建了洱海流域生态文明评估体系,完善了洱海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框架,以制度体系建设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分析洱海流域制度供求系统。洱海流域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特色鲜明、流域规划体系重点突出、政府政策体系内涵明确,特别是以洱海水污染防治为核心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初步形成以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格局。但生态文明政策内涵有待拓展,保障体系组合实施面临挑战,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需要系统完善现实工具内涵、大力实施保障体系创新,重点完善生态文明重大工程支持政策和生态文明系统建设引导政策,为新时期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保驾护航。
构建洱海流域生态文明评估体系。紧密结合洱海流域实际,遵循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环境质量相互映射原理,设计了包括空间格局、生产方式、产业结构、生活方式、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6个方面36项指标的洱海流域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以系统分析评估发展态势、以结构分析透视主要短板、以空间分析辨识问题地区的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发展评价方法。通过实时监测评估,为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发展提供系统信息支持。
完善洱海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框架。一是推动形成普惠性生态补偿机制。以流域为空间单元,核算洱海流域在云南省、大理州以及跨区域的生态产品贡献和环境保护成本,提出外源性生态补偿标准,推动形成基于流域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二是探索构建重点生态补偿机制。以主体功能分区为空间单元,以高于流域平均的生态资源价值核算生态产品贡献,以低于流域平均的经济发展速度核算环境保护成本,兼顾资源调配和环境保护重大工程的生态损益计算,提出流域分地区生态补偿草案。形成“国家-区域-州域-地方”一体化的生态补偿体系。
华中师范大学生态文明研究团队在努力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同时,还积极服务地方发展实践需求,课题研究成果《洱海流域社会经济结构调整控污减排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被地方政府采纳,主要内容在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计划和“洱海保护治理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中得到应用;先后提交洱海流域古生片区产业结构调整初步构想和洱海流域旅游发展战略思考等咨询报告,参与编制“洱海保护治理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洱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和“大理州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大理州和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积极贡献,并获得良好评价。
供稿:余斌刘圣欢杨振
洱海流域银桥镇社会经济结构调整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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