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实现无缝覆盖 进一步强化对河湖达标责任

慧聪水工业网 2017-11-01 08:44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慧聪水工业网 2016年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长制”在全国推行。自此,从中央到地方高位推动、快速行动,出方案、定目标、建制度,一张张路线图、时间表密集出炉。

水利部近日召开第三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典型经验,分析研判形势,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指出,水利部第二次督导检查和第二次月推进会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会议确定的任务,对照“四个到位”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快工作进度,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提速。

自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11日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来,在一年时间内,河长制的普及、推广及落实速度堪称惊人。对于河长制,民众从闻所未闻到家喻户晓,背后折射出有关部门的工作努力可见一斑。

统计显示,截至10月底,全部的市级、95%的县级和92%的乡级方案已印发实施,较9月份分别提升了5个百分点、6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出台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国新增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约2万名,河长数量近27万;全国94%的市级、88%的县级已设置了河长办,较上个月分别增加了10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其中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县级河长办全部设立。

而在制度落实方面,据周学文介绍,中央和水利部要求出台的六项配套制度,已有22个省份全部出台,5个省份出台了5项,进度明显加快;全国330名省级河长中已有501人次进行了巡河,其中省级主要负责人94人次巡河。各地在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探索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

河长制,顾名思义,就是由河湖流域所在境内的主要党政领导担任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作为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以及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河长制自确定实施以来即彰显了制度实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根据《意见》,到2018年年底前将全面建立河长制。这意味着,自《意见》印发到全面实施的两年时间内,涉及制度落实的方方面面工作必须具体和可操作,容不得半点拖泥带水。

谈及河长制,其首创经验不得不提。根据公开资料,河长制最早由江苏省无锡市首创,旨在应对太湖蓝藻爆发后,无锡市水污染严重、河道长时间没有清淤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现象。2008年,江苏省政府决定在太湖流域借鉴和推广无锡首创的河长制。之后,江苏全省15条主要入湖河流已全面实行“双河长制”。每条河由省、市两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双河长”分工合作,协调解决太湖和河道治理的重任,一些地方还设立了市、县、镇、村的四级“河长”管理体系,这些自上而下、大大小小的“河长”实现了对区域内河流的“无缝覆盖”,强化了对入湖河道水质达标的责任。

不难发现,所谓河长制,无非是明确了管理责任,将那些权属不清、分界不明显的流域及沿岸环境保护治理分片划入所属地方,明确责任到人,纳入政绩考核。应该说,这是在现阶段最为符合我国国情和地方治理现状的制度措施之一,不仅可以有效提升地方领导负责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更有助于自上而下地形成一套完整的河湖管理体系。

清晰权属、明确治理责任强化监管、科学考核等一系列要求已然体现在河长制制度本身,寄望我国河流湖泊的全面还清所应该且必须仰仗的制度实施唯河长制莫属,因此,全面实施河长制本身即意义重大。更为重要的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也为河长制的推进落实提供了新的契机。

因此,从任何角度出发,河长制的全面贯彻落实都不该有所拖沓,尽管距离2018年底全面实施河长制的限期仍留有一年有余时间,但毕竟,从《意见》确定目标到目标兑现也仅有两年时间,弹指而已,各地须只争朝夕。正如周学文所强调的,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面临的形势。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对河长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距离年底仅有两个月的时间,对照各地提出的目标和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此外,根据工作安排,水利部近期将启动开展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各地要积极配合,认真填报、核实基础数据表,确保基础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实实在在开展自评估工作。各地要主动总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主要做法,并及时上报水利部河长办;根据河长制工作进展,提早谋划今后河长制工作计划;结合“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制定,将河长制目标任务、责任措施落实到河段上,更加精准地实施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专项行动,确保河长制工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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