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预计三年内完成110座污水处理厂建设
慧聪水工业网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天津作为全国最缺水、水环境最为薄弱的城市之一,依法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尤为重要。
今年1月,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通过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城乡水环境、完善制度强化水环境管理、落实责任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本市水生态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为提升区域发展空间、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当前,本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又有哪些新进展?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防治举措是什么?
昨天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本市实施《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报告时,采取了专题询问的方式,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深入调研,汇集了许多人大代表和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孙敬忠、李春峰、齐朝晖、王玉佩、刘晓琴、李烨勃、陈树新、沈家聪委员先后发表审议意见并提出询问,市水务局局长景悦、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市农委主任沈欣、市建委总工程师吴冬粤一一作出认真回答。
防治工业污染:
严格分类治理严打违法行为
从污染源头看,本市水污染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粪水。
“本市作为工业体量较大、工业种类又比较齐全的城市,从源头治理工业废水更显重要。”温武瑞表示,首先是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解决分散污染问题。“从2013年起,全市一律停止工业园区外工业项目环评审批。”
同时,对现有工业污染项目,严格实行分类分批治理,对1144家废水直排工业企业实行关停一批、迁入园区一批、接入污水处理厂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目前已完成1127家,还有17家可年底完成治理;大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了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
温武瑞说,下一步,将开展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继续开展市级及以下工业集聚区详查,积极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严格按照新排放标准执行。
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
今年起三年完成110座
污水处理厂是水污染物排放的大户,可以说占到了全市污水排放量的绝大多数。去年10月,本市实施了新修订的污水处理厂排放地方标准,要求既有污水处理厂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改造的总体安排及进展情况如何?这个新地标的执行对水生态环境改善将起到什么作用?”
“本市需要提标改造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共有110座,计划今年完成55座,明年完成53座,2018年完成2座。”景悦介绍,目前,提标改造工作已全面启动,14座已经完工、运行稳定,5座正在建设,4座正在进行招标。
景悦说,执行新地标以后,出水主要污染物含量要减少一半,水质将明显改善,“这种改善不只体现在数据上,色度、悬浮物等感观上比较明显的项目,用肉眼就可以看得到。”
那么如何利用好提标后的出水?景悦表示,一是进入再生水厂进行深度处理,之后进入管网,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和景观环境,二是通过河道调蓄、输配,用于生态和农业。
治理农村水污染:
一村一策采取不同处理方式
农村地区是当前水污染防治的一个薄弱环节。对于本市农村污水处理情况,沈欣坦言,全市村庄数量众多,分布较广,村庄排水管网不健全,污水收集率、处理率都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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