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慧聪水工业网 巢湖水环境治理,2020年将实现水环境质量阶段性改善目标,记者从巢湖市了解到,巢湖市政府与12个乡镇、5个街道、13个市直单位和居巢经开区签订了《巢湖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和相关部门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目标责任书对各责任单位水质目标、黑臭水体治理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等分别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水质目标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下水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
其中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分为2016年目标和2020年目标,2016年水质目标为柘皋河,兆河,裕溪河,烔炀河,夏阁河,双桥河,城市一、二水厂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下朱河控制在Ⅴ类。各水质断面综合污染评估指标(SPI)除双桥河考核断面控制到100,其余考核断面控制在100以下。2020年水质目标为,除下朱河水质指标达到Ⅳ类外,柘皋河,兆河,裕溪河,烔炀河,夏阁河,双桥河,城市一、二水厂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断面综合污染评估指标(SPI)除双桥河考核断面控制到100,其余考核断面控制在80以下。同时规定当SPI小于等于100时,各项考核污染物监测指标必须全部达标且水质类别不降低,否则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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