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筑生态法治屏障 川蜀大地展新颜

慧聪水工业网 2016-06-06 15:33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慧聪水工业网 四川省本月将试点启动环境保护督察,选择省内四个市(州)开展督察,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及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行终身追究制,无论是否调离、提拔或退休都将被严格追责。

世界环境日临近,在“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主题指引下,四川的环境保护将如何推进?对此,四川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透露,中央在全国实施环境保护督察,我省将以此为契机于近期在市州开展试点,被督察的市(州)名单也将于近期公布。

未来,拟每三年对各市(州)开展一次环保督察。同时,2016年起,对领导干部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生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中央和省上对环保改革已作总体部署。”姜晓亭表示,目前我省已经编制完成了《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相信通过未来五年的扎实推进,四川将会有更多的蓝天碧水。”

四川启动环保督察

来自2016年四川省“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上的公开消息称,四川将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行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将严格追责。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杨雪鸿介绍,从2016年开始四川将每三年左右对所辖21个市(州)督察一遍,督察结果将作为对被督察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杨雪鸿称,为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落实《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四川设立了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今年四川还将继续拿出1.3亿元人民币用于空气质量考核激励。

据了解,根据四川省政府与国务院签订的《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即“大气十条”)等要求,2017年四川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应较考核基准年(2013年)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

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

经过努力,2015年四川PM10年均浓度为75.7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全年(84.5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10.0%,超额6.3%(1.6倍)完成国务院下达的目标任务,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标天数294天,比例达到80.5%。

据公开资料,环保督察主要针对各市(州)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下沉至部分县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针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对于督察中发现问题的,被督察的地方党委、政府必须按照督察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对于地方整改情况的落实也会适时组织“回头看”。

杨雪鸿表示,督察结果还将移交四川省委组织部,作为对被督察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此外,四川省2016年还出台文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共享碧水蓝天

不可否认的是,“天府之国”的青山绿水正是缘于上述铁腕治理的政策抓手。2015年,四川省城市二氧化硫浓度降至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6%,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均持续达标,连续5年下降。全省二氧化氮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6%,连续2年下降,除成都外的20个城市均持续达标,成都超标0.33倍。

全省PM10浓度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连续2年下降,其中马尔康、康定、西昌、攀枝花、广元、雅安、巴中7个城市达标,其余14个城市超标,超标倍数为0.03-0.54倍。去年全省臭氧浓度131微克/立方米,成都、眉山、遂宁3个城市超标,超标倍数0.02-0.14倍,其余18个城市达标。

与此同时,四川全省137个国、省控监测断面中,有85个达标,达标率62.0%;6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据介绍,全省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都受沱江达标率下降的影响,沱江又主要受总磷超标拖累。

省环科院水环境研究所所长田庆华认为,造成总磷超标的原因,一是岷江沱江流域作为全省经济发达区域污染负荷重,二是两江水量连年大幅减少,造成水环境容量减少。“实际上,四川省已成功削减了‘十二五’国家总量减排考核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指标。2015年137个省控断面扣除总磷后达标率82.76%,水环境质量已由周期性、波动性变差的状况转变为长期向好的趋势。”

针对水污染治理,2016年省财政将投入1亿元对市(州)进行激励考核,根据治理任务轻重分别下发激励金,年终未完成治理目标任务的,扣收激励金。同时,还将通过调度、通报、督查、考核等手段加强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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