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条例》出台 地方该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慧聪水工业网 2025-05-23 08:53 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中环报记者李莹

近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印发,以更刚性的法治约束、更系统的制度设计,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根基。各地要充分认识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全力支持督察、自觉接受督察,积极落实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2015年实施以来,其重要作用已充分显现。各地要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各地生态环境质量、发展方式的一种宝贵的体检,是帮助各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

一方面,督察已经成为帮助地方政府彻底解决长期积累的老大难问题的有力武器。老大难问题往往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利益盘根错节,仅靠地方政府的力量很难彻底解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能够以超越地域的权威性和曝光问责等雷霆手段,直击要害、打破困局,帮助地方彻底铲除长期困扰当地可持续发展的毒瘤。

另一方面,督察不断向纵深发展,已逐渐超越单纯的环境治理,在更深层次上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升级、培育生态经济新动能等正在成为督察的重点。在督察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地方实现了发展方式的纠偏,走出“生态美”与“产业兴”的共赢之路。

当前,面对经济增长放缓带来的压力,一些地方出现了生态环保工作可以缓一缓、放一放的错误思想。《条例》的颁布,彰显了党中央以制度创新坚守绿色发展道路的战略定力。各地要加大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深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认识,充分认识到督察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制度设计,绝不是“一阵风”。要将督察制度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落实整改要更彻底、更规范,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管理”的全链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动态跟踪。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领导包案、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健全整改验收评估体系,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整改工作真落实、见实效。

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镜鉴,自我加压、倒查问题。督察不仅是对存在问题的“把脉问诊”,更是对地方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全面检验。要以督察反馈问题为切入点,举一反三,在全域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深挖细查类似性、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可建立“自查自纠+交叉互查+专家会诊”机制,对历史遗留问题、群众反复投诉问题、行业共性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确保不留死角。

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构建多部门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必须打破“条块分割”,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以督察整改为突破口,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完善跨部门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等部门协同作战。同时,探索“环保+司法”协作模式,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建共治的生态治理新格局。

《条例》的发布,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座里程碑,为更好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各地要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发挥督察效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