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住河湖长制“牛鼻子” 助推流域高质量发展
前不久,2024年长江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召开,总结交流工作成效和经验,部署安排长江流域河湖管理保护重点任务。会议强调,要一以贯之扛牢河湖长制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把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长江流域的治理效能。
当前,部分流域和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所面临的形势任务还很繁重,需要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推动流域各方团结治水兴水。一方面,从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和1—9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来看,主要江河和重点湖(库)水质仍需要进一步改善提升,比如,第三季度,监测的208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67.3%、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3%、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从各地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对相关流域、河湖造成严重污染;还有一些地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河湖湿地生态破坏、侵占江河干流岸线等问题突出。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对于其他流域相关各方来说,也可以学习借鉴长江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的做法,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因情制宜,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助推流域高质量发展。
健全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依据相关要求,结合流域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任务与本地区河湖管理保护现状,及时细化实化本地区各级河湖长、水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河湖管理保护职能部门、河湖所在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河长制办公室的责任。根据人员的调整、离任、分工变动等实际情况,动态更新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人员。在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已经明确的考核问责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责任,促使相关地方、单位、部门和人员担责尽责,将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比如,可以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巡察范围,作为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倒逼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扛起河湖长制重大政治责任;再比如,流域相关各方可以通过交叉执法检查、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观摩学习等方式,推动流域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提升河湖长履职效能。定期召开流域河湖长联席会议,总结交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和经验,分析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形势任务,部署流域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增强流域各级河湖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针对性。适时组织跨行政区域上中下游河湖长,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护河巡河、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汇聚起流域治水兴水的工作合力,织密织牢流域河湖管理保护网络。各地区也要结合实际,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依托河长制信息平台等方式,把握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各级河湖长落实河湖长制的针对性、实效性。上级河湖长要常态化对下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落到实处。各级河湖长要重点牵头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占河道、侵占水域、围垦湖泊、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协调解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跨行政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等涉流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完善长效管理保护机制。
发挥好河长制办公室作用。选强配齐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按照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要求,赋予河长制办公室相应职权,并保障河长制办公室足额的运行经费。定期组织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业务理论培训、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提高河长制办公室发现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素质。依据上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和流域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区河湖管理保护现状,及时优化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制度。推动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完成好河湖长和上级河长制办公室交办、督办的事项,检查、考核、评价下一级河湖长制工作,以及组织协调流域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