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洋新能源行业深度调研及发展策略报告

慧聪水工业网 2023-12-13 09:44 来源:新华网

海洋能源通常指海洋中所蕴藏的可再生的自然能源,主要为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潮流能)、海水温差能和海水盐差能。更广义的海洋能源还包括海洋上空的风能、海洋表面的太阳能以及海洋生物质能等。按储存形式又可分为机械能、热能和化学能。其中,潮汐能、海流能和波浪能为机械能,海水温差能为热能,海水盐差能为化学能。海洋能是一种具有巨大能量的可再生能源,而且清洁无污染,但地域性强,能量密度低。海洋占地球表面的71%,以海平面计,全部陆地的平均海拔约为840米,而海洋的平均深度却为380米,整个海水的容积多达1.37×10的8次方平方千米。一望无际的汪洋大海,不仅为人类提供航运、水产和丰富的矿藏,而且蕴藏着巨大的能量。

海洋新能源通常指海洋中所蕴藏的可再生的自然能源,浩瀚的大海,不仅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更有真正意义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海洋新能源。主要为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潮流能)、海水温差能和海水盐差能。更广义的海洋能源还包括海洋上空的风能、海洋表面的太阳能以及海洋生物质能等。

海洋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海洋新能源产业有利于改善环境效率,益于海洋低碳经济稳健发展,开发海洋新能源替代传统高耗能能源已成为迫切需要。由于海洋能地域性强、能量密度低,海洋新能源产业普遍存在设备建造、维护成本高,能量转换效率较低的问题。要在提高能量转换效率的同时提升经济效益,还需要依靠科技的创新以及产业技术的进步。

在海洋可再生能源的概念分类方面,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权威界定,主要争议是海上风能、海上光伏以及海洋生物质能是否应被归为海洋可再生能源,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狭义的观点将"海洋可再生能源"等同于"海洋能",认为其是以海水为基本载体、依附于海水的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和盐差能等。广义的观点则把海上风能、海上光伏等也纳入到"海洋可再生能源"的概念范畴,认为"海洋可再生能源"是指海洋中所蕴藏的可再生的自然能源,除了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盐差能之外,还包括海洋上空的风能、光伏以及海洋生物质能等。

海洋温差能是重要的海上新能源,也是当前全球新能源研究的重要领域。中国地质调查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牵头研发的20kW海洋漂浮式温差能发电装置近日在南海成功完成海试,返回广州南沙。这是我国首次在实际海况条件下实现海洋温差能发电原理性验证和工程化运行,有力推进我国深海能源开发利用。2023年8月,该套海洋温差能发电装置搭载“海洋地质二号”船在南海1900米深海域开展了首次海上试验,成功完成温差能发电技术验证。宁波介绍,本次试验发电总时长4小时47分钟,最大发电功率16.4kW,有效发电利用率达到17.7%。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8年中国海洋新能源行业深度调研及发展策略报告》显示: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增强供应保障能力、稳步推进结构转型和着力提高质量效率三大目标。其中,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4.1亿吨标准煤左右,原油产量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2140亿立方米左右。电力装机达到26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07万亿千瓦时左右,新增顶峰发电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左右。

2022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54.1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9%。煤炭消费量增长4.3%,原油消费量下降3.1%,天然气消费量下降1.2%,电力消费量增长3.6%。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2%,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5.9%,上升0.4个百分点。

海洋新能源产业具有海洋地域属性。海洋新能源产业隶属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涵盖以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等不同的海洋可利用能源。海洋新能源最终的成果转化阶段需在海上进行试验,因此海洋新能源研究地点几乎都属于沿海地带区域,地域可供选择范围较小;而传统产业面对地域限定拥有较大的选择空间,不同的地区都有相应的制造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带动GDP上升。

海洋新能源产业技术起步相对于传统产业较晚,发展力度小,先进技术主要集中在欧美少数国家。目前我国发展海洋新能源重点在于产业加强共性技术的开发与扩散,重点实验室突破关键技术的瓶颈,而传统产业技术创新系统处在相对成熟产业,产业主体经过较长的发展和完善,行业共性技术得到充分利用,发展关键技术是当下传统产业技术创新系统的焦点。

海洋新能源产业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和开发技术不成熟性,再加上缺乏资金和高新技术人才,致使海洋新能源产业链发展停滞不前。传统产业因其发展时间长、技术成熟、产业市场发展较规范,早已进入产业发展的成熟期,已形成完善的产业链与产品价值链。

海洋新能源行业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提出,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上述指标均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取得实质性成效,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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