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卓:黑臭水体治理没有捷径
慧聪水工业网 为贯彻落实“水十条”,指导各地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围绕该工作指南,行业该如何做?日前,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分院资源能源所所长王家卓。
记者: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会产生哪些环境效益?在施工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王家卓:城市黑臭水体在治理前对周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是很大的,漂浮物、臭味和令人不悦的颜色不仅会破坏水景观,还会影响水生态系统,甚至危害周边居民的健康。理论上讲,滨水空间还是价值很大的,很多人都喜欢临水而居,但如果这个水是黑的臭的,周边居民不仅没有因水受益,反而身心健康都会受到影响。其实,对于黑臭水体的治理,周边百姓应该是最直接受益者,所以,治理工程应该能够得到周边居民的认同和支持的。当然,在治理过程中会有诸如清淤、铺设管道这些工程施工,甚至有些地区由于工期原因,需要昼夜施工,这些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和一段时间内对周边居民的生活产生影响。再就是有些非法占用河道或挤占蓝线的建筑会面临搬迁,这些需要统筹规划,不能今天为了治理排除黑臭、明天为了防洪拓宽,不断地反复施工。有些地区黑臭水体治理可能还要与区域棚户区改造结合起来,协同推进。
记者:如何评判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或治理方案好还是不好?
王家卓:评判一个技术或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好或者不好,要看它是否体现了因地制宜,是否体现了以控源、截污为核心。从成因来说,黑臭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核心在管网,关键在排口。黑臭水体治理是水环境治理中非常重要的阶段性任务。近期的任务就是要从排水口的倒查做起,首先要治理污水直排,做到旱季小雨零排放,是黑臭水体治理的基础和前提,必须对所有的旱季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其次,对于合流制地区,控制溢流污染也很关键。可以通过源头雨污分流一部分,同时综合运用加大截留倍数、修复现状管网、修建调蓄设施以及源头低影响开发等措施,做到中雨大雨少溢流。从这个角度来讲,黑臭水体的治理与海绵城市建设是密不可分的。此外,该清淤时还是要清淤,不然底泥中的有机污染还会不断释放。最后,水质保持方案也是必要的,特别是对流动性差的水体。如果氮、磷没控制好会造成富营养化,很容易生成藻类,这些藻类腐烂后沉入水底造成有机物沉积,会重新导致水体黑臭。所以,目前选择污水处理设备时,除了要考虑悬浮物的去除,还要考虑对溶解性污染物的去除。总之,一个好的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应该是因地制宜、控源为本、建管统筹,当然也必须是技术可行,经济投入可承受。
记者:哪种治理技术、工程措施,能快速有效地达到治理效果?
王家卓:黑臭水体的治理是没有捷径可走的,必须踏踏实实做好截污,做好清淤,做好后期运行维护。目前也有很多被宣传为能快速治理黑臭水体的技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一种技术都有个适用边界条件,一般来说很难靠一种单独的技术就能把水体治理好。
现在有不少公司都在做水体的原位生态净化技术。这个技术主要适用于污染物负荷比较低的情况,比如控源截污基本完成后,不再排放污染物或少量污染物排放的情况下,这项技术对于进一步改善水质是很有效的,也是很必要的。但是如果还有污水直排,单纯的生态净化技术恐怕是不行的。只截污可能还不行,但是不截污是万万不行的。总体来说,黑臭水体治理不要总想走捷径,顺序应该是这样:首先必须踏实做好控源截污,然后是清淤,最后是做好水质保持。
记者:您认为现阶段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难点在哪里?
王家卓:我感觉时间比较紧张,尤其是对于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根据国务院“水十条”的要求,2017年底前就要基本消除水体黑臭,时间比较紧迫了。当前,有些政府和企业对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认识上还有些偏差,对工作中的重点把握不准。比如治理黑臭,到底该做些什么?目标远大固然好,但近期还是要先解决黑臭的问题。黑臭水体治理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真有的话,就是要做好控源截污的工作。
另外就是PPP模式,这个对于水环境治理很关键,但是项目边界条件如何界定,什么条件具备了才能启动招标,如何界定整治和养护绩效以及前期时间等,也都是需要面对的问题。现在有很多PPP模式,FDBOM(投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模式就很好,投资人自己融资,自己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政府根据合同,按效果支付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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