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十条”实施 水效率评估纳入政绩考核
慧聪水工业网湖南省政府近日公布《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54立方米以下,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及城市黑臭水体较大幅度减少。
如何治
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现状】湖南省水环境现状如何?根据省环保厅提供的数据,2014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湘江流域干流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洞庭湖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呈下降趋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个别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主要污染物为锰和铁。
未来五年如何达到预期目标?《方案》提出系列措施,包括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等措施。
省环保厅透露,将对全省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要按规定和实际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是水污染高风险行业,湖南省将专项整治这十大重点行业。
同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2017年底前,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污水再生利用率达10%以上。到2020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达15%以上,全省所有县市区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到2017年底前,全省城镇段河和县城以上城区段河面,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到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长沙市建成区到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如何控
用水效率评估纳入政绩考核
【现状】湖南省用水总量控制任务艰巨。省水利厅透露,2014年实际用水总量332.41亿立方米,与上年相比,略有下降。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123立方米和82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比上年降低6.9%;城镇居民生活(不含公共用水)日用水量156升,农村居民生活(不含牲畜用水)日用水量89升。
《方案》提出湖南省将严控用水总量,严控地下水超采。
未来五年,湖南省将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到2020年,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54立方米以下。严格执行《湖南省用水定额》,对全省20个行业63种产品实施强制性用水定额标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为节约用水,将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的节水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地级以上缺水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如何防
确保水源到水龙头全程安全
为确保居民用水安全,将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今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订和完善,完成日供水量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生活饮用水】对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水质按要求进行行业自检和监督监测。今年起,地级及以上城市市政供水安全状况由当地政府按要求每季度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市政供水安全状况由当地政府按要求每季度公开。
【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制订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积极推进地下水修复治理试点工作。
【完善水资源监控系统】对全省重要饮用水源地、大中型灌区及典型小型灌区、年排污量在300万吨以上的入河排污口实施在线监控,对全省334个水功能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确定的地下水监测点以及全省水资源调度控制节点水量实施监测和监控。
如何管
加强市场化管理,加快水价改革。
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今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衡阳市、娄底市、长沙市、怀化市、常德市、岳阳市、益阳市要编制水体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报省环保厅备案,自今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未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或工作责任不落实的,要约谈市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