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行收支两条线 6亿排污费全部用于环境治理
慧聪水工业网据天津市环保局消息,按照新《环保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2015年,天津市排污费收入总额63802万元,市级财政收入26297万元,分别是2014年的2.26倍和2.19倍。天津市收缴的排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和“以奖促治”等方式,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支出。
据了解,2014年天津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结果显示,天津市PM2.5和PM10来源中,扬尘分别占到30%和42%。特别是在春季,气候干燥加之处于工程施工和绿化作业高峰期,扬尘对PM2.5和PM10的贡献率可分别达到46.0%和59.7%。
为了有效治理扬尘污染,2015年4月30日,天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通知,对烟尘和一般性粉尘排污费征收标准做出调整。从5月1日起,将全市烟尘和一般性粉尘排污费收费标准从原有的烟尘0.275元/公斤、一般性粉尘0.15元/公斤调整为烟尘2.75元/公斤、一般性粉尘1.5元/公斤,均较调整前上调了10倍。同时,首次将施工工地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扬尘排污费的征收提高了排污单位的治污减排积极性,对空气质量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前三季度,天津市PM2.5平均浓度为64毫克/立方米,较2014年同期下降15.8%,PM10平均浓度为110毫克/立方米,较2014年同期下降13.4%。
此外,为防治大气污染,从2014年7月1日起,天津市坚持“利益调节”,大幅提高排污费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4种主要污染物的平均收费标准提高了近10倍。标准提高后,大大促使了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一位来自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按照公司2013年缴纳排污费231万元,2014年如果按照新标准,需交1820万元!然而事实上,2014年全年只交了373万元的排污费,比预计少交了约1447万元。”
原来,天津的这个涨价方案,是带有“阶梯定价”性质的,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的实际排放低于规定的排放标准并达到一定比例,就能享受收费折扣。按照天津市的规定,污染物排放浓度占规定排放标准的百分比越低,企业所交费用越低,当低于规定标准50%,企业可以享受收费标准40%的最大优惠。
这位工作人员说,“从长远看,提高效率、环保改造是发电企业该走的路子,这种一次性投资总比每年缴纳巨额排污费强。”
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贾春宁说:“除了法律、行政和科技等直接治理手段,经济手段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真正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杠杆作用。”
自2014年7月1日起天津市大幅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种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至2015年7月,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了48.3%和47.9%,污染物减排效果显著。事实证明,运用经济杠杆促使企业减排,是个切实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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