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30年基本消灭城市“臭河涌”
慧聪水工业网 2016年1月14日从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获悉,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2020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
《通知》要求,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84.5%;对于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珠三角区域消除劣V类,全省基本消除劣V类;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质量维持稳定,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近岸海域水质维持稳定,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保持70%以上。?
《通知》要求严控河流污染源头,到2020年,敏感区域和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以下称六河)流域内建制镇应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通知》要求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各地级以上市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列出超标和超总量排放企业清单。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限期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年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此外,还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到2015年底,县县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县级以上城镇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到2017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到202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所有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
2017年底,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通知》要求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接受公众监督。自2016年起,每季度第一个月将本地区上季度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珠三角区域和六河流域内各城镇每年整治一条以上黑臭河涌;到2017年底,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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