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十项水资源管理措施保护“亚洲水塔”
慧聪水工业网 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将采取十项举措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以保护“亚洲水塔”。
西藏是中国重要的水资源战略储备区域,年均水资源量4300多亿立方米,流域面积1000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共28条,湖泊面积2.89万平方千米(不含跨国界湖泊境外面积),约占全国的37%,是中国乃至南亚和东南亚地区重要的“江河源”和“生态源”,被称为“亚洲水塔”。
尽管水资源丰富,但由于受青藏高原特殊的气候、地质、季节、地域性降水不均等因素影响,工程性缺水问题导致近年来年均缺水5.6亿立方米,可供水量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土流失面积大,人口集聚地的水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由于受限于经济社会发展层次限制,西藏至今没有建立起反映水资源紧缺程度的水价制度,企业用水、居民用水价格偏低。
在此背景下,《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应运而生。方案提出,到2020年,西藏主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拉萨市建成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他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节水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要求。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为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方案确定了十个方面的行动计划: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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