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环境企业追债纠纷案宣判 涉案金额逾29亿元

慧聪水工业网 2025-05-15 09:45 来源:全联环境商会

今年2月,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借款合同纠纷,正式提出仲裁要求贵州钟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本息合计约29亿元。5月13日,节能铁汉发布公告披露新进展。

公告显示,节能铁汉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作出的《裁决书》([2025]中国贸仲深裁字第0352 号),就上述案件作出裁决,主要内容如下:

(1)贵州钟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被申请人1”)应分期向节能铁汉(“申请人”)支付2.908.687.263.72元。

(2)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申请人2”)为被申请人1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环卫科技网报道,虽然看仲裁结果,节能铁汉是“赢了”,但具体如何“分期支付”29亿元欠款?公告并未予以披露。节能铁汉在此前的公告中详细说明了此次案件的来龙去脉。

2014年9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签订了《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天源洞市政公园和天湖景观大道及德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融资协议》《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天源洞市政公园和天湖景观大道及德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据2018年10月27日节能铁汉发布的《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5),申请人、被申请人1、被申请人2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等共同签订《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协议》,底层债权资产为“天湖德湖工程项目前期费用及工程借款”。根据前述协议,各方对被申请人1欠付申请人的融资借款12.09亿元进行了重组安排。确认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1的12.09亿元债权以9.6亿元转让给东方资产。

2019年1月3日,节能铁汉发布公告,宣布与被申请人1和东方资产等共同签订《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协议》,底层债权资产为“鱼塘西路在建工程借款”。根据前述协议,各方对被申请人1欠付申请人的融资借款3.64亿元进行了重组安排。确认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1的3.64亿元的债权以3.3亿元转让给东方资产。

2020年12月10日,节能铁汉宣布与被申请人1及东方资产、六盘水钟山区励砺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签订《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协议》,底层债权资产为“天湖德湖、鱼塘西路剩余工程款以及前期费用和代偿本金借款”,本底层债权包含了前述债务重组中申请人代被申请人1偿还9.600万元及5.730万元而形成的合计1.533亿元债权。根据前述协议,各方对被申请人1欠付申请人的融资借款7.52亿元进行了重组安排。确认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1的7.52亿元的债权以6.5亿元转让给东方资产根据上述债权暨债务重组协议,截至目前被申请人1尚欠申请人欠款本息合计2.908.687.263.72元

企查查平台显示,贵州钟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占股达92.38%,两家公司均被标记为“失信人”。

近日,另一环境上市公司--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案也有了最新进展,目前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法院已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万余元由公司承担。该案涉案金额为194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1、赛鼎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赛鼎已付款项合计24,558,375.1元,剩余未支付款项9,623,624.9元,但是根据双方签订的《污水预处理装置PC分包合同》约定,款项支付以赛鼎公司收到总承包人支付的每一笔款项为支付条件,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赛鼎已收到总承包人全部工程款,故剩余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尚未成就。

2、关于公司提出的对工程项目实施成本增加部分的鉴定申请,双方已于2022年6月6日确认项目实施成本增加金额为7,666,339.5元,故对公司的鉴定申请不予准许。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8,630元由京源环保承担。

京源环保表示,公司实施上述项目增加成本766.63万元已计入该项目当年实施成本,因未签订相关协议而未实现营收,因此尚未形成应收账款。此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已对赛鼎工程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526.04 万元。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公司损益产生积极影响;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继续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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