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潜力股在哪?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找环保市场

慧聪水工业网 2024-02-27 09:21 来源:中国水网

近日,31个省市区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相继出炉,中国水网梳理了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环保市场的部分,以供参考。

01

北京市

深入抓好两个“关键小事”,加强再生资源回体系建设,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居住小区(村)1200个,建成群众满意的物业服务示范项目100个。

大力提高生态涵养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生态环境者更有获得感。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深化“一微克”行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综合治理,完善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区域联防联控等有效举措,巩固提升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深入实施密云水库保护行动,加强永定河、潮白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稳步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开展“清管行动”1万公里,抓好再生水循环利用,动态消除黑臭水体、劣五类水体。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构建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加快推广绿色建筑,抓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支持北京绿色交易所建设统一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打造人人共创、人人共享的绿色家园。

全面塑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深化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稳步提高林草植被质量。谋划推进花园城市建设,开展园林绿化彩化行动,有序推广立体绿化,建成城市绿道150公里,实现环二环绿道全部联通,新增无界公园20个,开展花园式街区、社区和单位创建,为群众提供更多亲水近绿、赏花观景的好去处。

02

天津市

提质建设和美乡村。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健全管护和运营机制,强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植绿护绿、村庄清洁美化。加快推进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提升镇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高水平创建乡村治理示范镇村。

有效加强统筹谋划,在存量盘活中强化水电气热等老旧管网提升、积水片改造、垃圾污水治理和轨道交通配建,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向智慧化升级,加快打造智慧城市、韧性城市。强化盘活政策机制创新。建立市、区两级推进机制和工作专班,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加快处置规划、产权、法律纠纷、债权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政策体系,探索更多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社会资本有效途径。开展现场观摩、互学互鉴,形成一批盘活存量典型示范案例。

制定城市燃气、供热、供水等老旧管网改造计划,集中力量分年度分区域有序实施改造,今年改造燃气管网623公里、供热管网150公里、供水管网30公里。实施易积水地道、片区等内涝治理工程,有效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多措并举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第三条入津特高压通道开工,提高净外受电比例,支持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实施重点地区钢铁产业整体提升改造,持续精准打击各类损害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实施北部山区、湿地、海洋等生态保护修复,完善公园养护机制,建成新梅江公园北段,推进柳林公园二期建设,新建提升口袋公园50个。

03

河北省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开展全域控尘、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行动,加快消除重污染天气,巩固拓展“退后十”成果。健全城乡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1%。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治理修复。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压减地下水开采量1.6亿立方米,力争生态补水20亿立方米,修复历史遗留矿山4.5万亩。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塞罕坝林场“二次创业”,完成营造林600万亩。强化衡水湖湿地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开展非法采矿、侵占生态红线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化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完善钢铁行业碳排放“双控”措施。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100家。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抓好排污权交易改革,健全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好雄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服务场所。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风电光伏项目和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500万千瓦,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强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让燕赵大地更加美丽宜居,让良好生态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完善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强化生活污水治理,改造农村户厕29.79万座,建设改造农村公路6000公里,创建和美乡村示范村200个左右,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稳步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与京津共同编制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老旧管网改造,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04

山西省

在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实施一批省级标杆项目,推动华为矿山军团全球总部等重大项目早日投产达效。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补齐地下管网短板,加强节水和再生水利用。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完善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体系。构建省市县三级运管服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城市。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国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减少排放总量,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加强汾河谷地污染治理,加快落后产能退出、重污染企业搬迁,实施煤电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综合治理措施,稳妥推进中部城市群、上党革命老区散煤取暖替代。加大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提升力度。全部开工“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累计完工率达到50%。全面开展黄河干流流经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和城乡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推动太榆退水渠全线水质稳定达标。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深入实施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全面加强固废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创建“无废城市”“无废细胞”。

全面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做好治水兴水、治林兴林大文章,持续加强“两山七河五湖”生态修复。突出水土保持,扎实推进吕梁山山水工程建设,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示范工程,持续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完成营造林300万亩,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森林覆盖率提高0.5个百分点。创建太行山国家公园。实行湿地分级保护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扎实推进母亲河复苏和幸福河湖创建。加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岩溶大泉治理保护修复,力争晋祠泉早日实现稳定复流。加快构建“三纵九横、八河连通”的现代水网体系。

积极稳妥做好“双碳”工作。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X”政策体系,有序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持续提升森林碳汇能力。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工作。实行企业碳排放监管核算。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设低碳零碳园区。扎实推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和碳达峰试点建设。全面实施节约战略,提升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水平。

健全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美丽山西建设。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把保护生态作为谋划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不利于生态保护的事坚决不做。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重点生态区、生态脆弱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绿色交易中心功能,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坚持“四水四定”,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和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加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05

内蒙古

推进引绰济辽二期、内蒙古支线供水等水网骨干工程建设,争取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尽快获批、引黄入呼三期工程和乌兰察布中心城区输供水工程开工建设。

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黄河流经内蒙古843.5公里,要全流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守护好母亲河。加强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巩固“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综合治理成效,启动水库清淤试点,抓好矿区生态修复,建设更多绿色矿山,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实现新突破。

大力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化拓展“五个大起底”,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4.6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2万亩。推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力争试点旗县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降到10%以下。水资源是我区发展的最大刚性约束,要“一盟(市)一策”推进科学节水,分类抓好农业、工业和城镇节水,全力解决“浇白地”、“大水漫灌”等问题,支持通辽、巴彦淖尔打造现代节水高产农业示范区。“变废为宝”我区大有文章可做,要一手抓粉煤灰、煤矸石等传统大宗工业固废转化利用,一手抓退役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包头风电退役装备资源化再利用示范区、鄂尔多斯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综合利用基地、锡林郭勒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深化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示范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努力把碳汇交易这笔“大买卖”做起来,深入实施林草碳汇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参与国家碳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呼伦贝尔、兴安盟、赤峰等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大草原、大森林、大湿地衍生出更多优质碳汇产品。

改造供排水老旧管道870公里、燃气管道210公里,新增停车泊位供给3万个(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完成100个人口1000人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完成4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0个人口3000人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270处、分散式供水工程900处(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06

辽宁省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国家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统筹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和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河湖长制,深化辽河流域、近岸海域等综合治理,创建“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以县级以上城市为重点深化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质效。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高水平推动沈阳、大连、盘锦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让辽宁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持续打好生态修复保卫战。推进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加快推进辽河口国家公园创立。高标准建设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营造林140万亩。加快采煤沉陷区和抚顺西露天矿、阜新海州露天矿等矿坑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废弃矿山复绿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推进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

坚决打好低碳转型持久战。稳步实施碳达峰行动,支持沈阳、大连建设国家碳达峰试点。推进钢铁、石化、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工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支持辽阳建设再生铝加工利用基地。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支持沈阳打造节能环保产业聚集地。全力推进风电、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发展壮大氢能产业集群,稳步推进徐大堡、庄河核电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朝阳、兴城、大雅河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支持沈阳、大连先进储能装备研发和制造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全力打造清洁能源强省。

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城市地下管网改造,改造老旧小区700个、老旧管网4600公里。建设海绵城市,实施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口袋公园”、城市绿道、城市水廊和完整社区试点建设,打造更多高品质生活空间。

07

吉林省

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进东北地区市场一体化建设,共建物流、能源通道和科技创新、制造业走廊,探索哈长沈大东北城市协同发展。加强长春市与各市(州)常态化对接合作,谋划合作项目60个以上,推动区域互动、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5个、高标准美丽乡村示范村200个,同步推进1000个村美丽乡村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3500公里,整治“畅返不畅”5500公里。改造农村危房3400户。大力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综合服务站建制村覆盖率达到85%。农村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占比达到60%、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达到70%以上。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生态强省,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探索秸秆全域禁烧新模式,深化东北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力争达到92%左右。开展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城区河道治污,消灭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优良水体比例稳定在80%以上。有效管控农业面源污染,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健全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打造20个可复制、高质量的“无废细胞”典型示范工程。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推进“全域地热三峡”工程,利用风光、地热等清洁能源优势,推广蓄热取暖、余热供暖、相变储热等高效清洁取暖技术。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扎实推进重大生态工程,深入开展第三个十年绿美吉林行动,新建和改善提升绿水长廊1000公里以上,创建60条(段)幸福河湖。实施“山水”工程、“历史矿山”示范工程,修复国土面积50万亩。全面完成“三北”工程70万亩、沙土地治理14.3万亩年度建设任务。建设好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抓好松嫩鹤乡国家公园创建前期工作,推进向海、莫莫格等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加快鸭绿江重要源流区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实施查干湖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综合运用控源、截污、引水、修复等治理手段,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25年稳定在四类。持续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碳市场建设,开展林草碳汇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示范省。加快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全面推广绿色制造。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快海绵城市、森林城市建设。

08

黑龙江省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让龙江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优美。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蓝天、净土、碧水保卫战,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加大散煤污染治理力度,推动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建设。强化减排控排和截污治污措施,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抓好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加强畜禽粪污治理。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年度任务。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三北”防护林六期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草原修复治理11万亩、退化湿地修复2000亩,着力打造林长制北方样板。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协同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

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推动能源产业绿色转型,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加快煤矿智能化改造。提高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强化重点企业用能管理,杜绝“两高一低”项目上马。推进森工集团碳汇交易试点,深化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和碳汇总量测算工作,培育碳汇项目,促进生态产品溢价增值。

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万户以上、燃气老旧管网800公里、供热老旧管网500公里,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补短板攻坚三年行动,扩大智慧供热面积。

09

上海市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让城市绿色发展的底色更亮。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启动实施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臭氧污染防治,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鼓励重点企业开展氮氧化物超量减排。开工建设26座雨水调蓄池,加快建设白龙港三期、合流污水一期复线,建成泰和污水厂扩建工程,持续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雨污混接排查。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300个惠民回收服务点,加快建设生物能源再利用三期等湿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加快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新建1万个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着力降低电力峰谷差。落实超低能耗建筑项目2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支持重点行业探索碳排放核算、碳足迹认证评价,淘汰落后产能450项。积极推动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大力度建设绿色生态空间。持续推进“一江一河一带”建设,推动杨浦滨江中北段、徐汇滨江南延伸段等滨水公共空间贯通开放,加快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打通外环绿道断点17处。加快打造公园城市,推动世博文化公园南区开园,新建公园120座,推动30座城市公园24小时开放,新增森林3.1万亩、绿地1000公顷、绿道200公里、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

10

江苏省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扎实开展长江大保护。加快构建长江水生态考核评估体系,持续推进长江水生态系统修复,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实施长江干流通江支流水质稳定达标等专项行动,确保长江江苏段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持续提升。加快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加强上游洮滆片区治理,突出抓好湖西地区入湖河流和涉磷企业整治,推进污水收集处理、底泥清淤等工程,高水平实现“两保两提”。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抓好洪泽湖、骆马湖等重要湖泊的保护和治理,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建立全过程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大力建设全域“无废城市”,扎实抓好新污染物治理。深入实施噪声治理等专项行动。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等市场化交易,创新发展碳市场、绿电市场。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增效,探索建设一批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支持沿海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家山水工程”,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守护万物共生的美丽家园。

11

浙江省

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工程,深化美丽浙江建设,让绿色成为浙江最动人的色彩。

扎实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统筹推进电源、电网、储能、天然气管网等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新开工电源项目装机2600万千瓦,其中绿电装机占比85%;新投产电源项目装机1200万千瓦。加强能源供需运行调度,做到有能可用、应保尽保。深化电力、天然气体制改革,完善绿电交易机制。

持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确保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5微克/立方米,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推进“宁静小区”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支持省级以上园区开展新一轮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低(零)碳园区、工厂、农场。

12

安徽省

实施美丽安徽建设规划纲要,突出抓好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新一轮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省。

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开展皖北地区空气质量提升攻坚。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加强长江、淮河、巢湖等重点流域排污口“查测溯治”,开展不达标国控断面攻坚。更新改造市政污水管网1500公里,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40万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耕地污染成因排查整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持续解决好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

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四廊两屏”建设,完成人工造林25.95万亩,实施10处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快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修复废弃矿山300个以上。升级打造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实施皖苏、皖赣长江干流横向生态补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巢湖流域“山水工程”建设,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样板。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有序实施碳达峰行动,支持亳州、合肥高新区开展国家碳达峰试点,支持淮南等地开展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立健全分市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推进全省“双碳”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增强能源保供基础能力,开工建设陕电入皖工程,新增支撑性电源装机222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00万千瓦以上。推进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扩面提效。“一企一策”实施重点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建设一批零碳产业园。持续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盘活低效用地4万亩以上。广泛开展“美丽安徽我是行动者”活动,在全省营造人人减碳、人人节约、人人呵护碧水蓝天的风尚。

13

福建省

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抓的建设。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扎实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持续擦亮福建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常在,清水绿岸、鱼翔浅底常在,碧海银滩、海豚逐浪常在,田园相依、百姓安居常在。全力守好蓝天,强化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深化水泥、玻璃、建陶、锅炉等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完成福州、三明、漳州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全力守护碧水,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化闽江、九龙江流域综合治理,抓好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完成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9万吨,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达80%以上。全力守卫碧海,深化重点海湾综合治理,完成85%重点海域入海排污口整治,推进提水式海水养殖和网箱养殖整治,常态化清理海漂垃圾。全力守住净土,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强化危废处置和农村污水处理,抓好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还是那句话,当产业项目、经济增长速度与生态环境发生冲突时,宁可放弃项目,宁可速度降下来一些,也要保护好生态环境,这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

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让福建环境更清新,生态更优质,百姓生活更美好。切实加强综合治理,支持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建设,推动福州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加快闽江河口湿地申遗,推进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提升森林质量32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50万亩。巩固互花米草除治成果,培育修复红树林4900亩。加强矿山修复治理。切实强化生态监管,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督察执法,全面实施新型生态警务,让破坏生态者付出代价。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加强生物安全系统治理和全链条防控,有效防治外来物种和林业有害生物,守好生态美,当好“优等生”。

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让绿色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产加快推行,绿色生活成为时尚。健全减污降碳约束机制,统筹推进重点行业碳达峰,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支持南平建设国家碳计量中心,支持三明、龙岩、南平建设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培育壮大绿色经济,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新型储能、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产业,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积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省级示范区,支持漳州建设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实践,真正把绿色潜能转化为发展动能,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

14

江西省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推进宜居村庄整治全覆盖,推动200个以上乡镇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40%以上。

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实施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三年行动计划,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治理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提高“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水平,深化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加强危险废物、新污染物、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9000亩、退化林修复160万亩,实施“百村千树”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重大保护工程,巩固拓展长江“十年禁渔”成果,加强蓝冠噪鹛、白鹤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支持庐山植物园创建国家植物园,高质量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建设。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科学有序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进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开发应用,加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力度,力争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37%以上,积极创建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再生资源清洁回收、资源化利用和集聚发展,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全省开展GEP定期核算,探索核算结果应用,培育壮大碳汇、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等交易市场。加快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重点省、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深入实施林下经济发展“三千亿工程”、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以竹代塑”,做大做优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让天生丽质的江西在绿色发展赛道上尽展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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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抓实抓好降碳减污扩绿。扎实推进美丽山东建设,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

一是着力强化节能降碳。提速五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建成渤中海上风电等项目,开工石岛湾核电扩建一期、首批集中式陆上风电等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亿千瓦。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推进潍坊、泰安、枣庄等抽水蓄能和临沂光储氢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建成肥城盐穴压缩空气、寒亭电化学储能等项目,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模式,打造绿电生产样板区。“一业一策”推进高碳行业减排,新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200家、绿色工业园区20家。完善废钢铁、废铜铝、废旧动力电池等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抓好碳排放双控先行探索,深化近零碳创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支持烟台建设丁字湾国际绿色低碳开放合作区。支持东营打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产业链示范基地。

二是着力深化污染防治。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推动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级,推进通道城市焦化产能有序退出。加快“两清零一提标”,改造市政雨污合流管网600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54%。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三是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严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上线公众版“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建好北方海洋环境应急处置中心、黄海海洋辐射监测基地,抓好全国首家陆海统筹生态治理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湾长制,实施沂蒙山、莱州湾、大运河、小清河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完成精准造林10万亩。积极争创国家级美丽河湖海湾,绘就绿水青山生态齐鲁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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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完善水电路气暖等市政设施和垃圾、污水等环保设施,更新改造老旧管网4000公里以上,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改造。

深入推进生态保护治理。实施“清水入黄河”工程,加快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推进金堤河等重点河流水质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启动建设观音寺等调蓄工程,建成郑开同城东部供水一期工程,力争全省供水受益人口达到3500万人。加快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完成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造林15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0平方公里。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确保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低于42.5微克/立方米。深入推进市县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推动省辖市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整体前移,信阳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开展重点河流断面、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治理,深入实施城乡黑臭水体消除行动,到2025年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及县城建成区、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修复治理。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建设美丽河南。

全面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开展传统产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200个以上,基本完成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0个,打造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加快公转铁、公转水,到2025年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引育一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落实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碳标签认证制度,筹建国家碳计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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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坚持把共抓长江大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文章,加快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流域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全面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率先开展省域总磷排放总量控制,推进十堰茅塔河、恩施带水河等5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完成营造林295.7万亩。着力构建“荆楚安澜”现代水网,鄂北水资源配置二期、碾盘山水利枢纽等25个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荆州崇湖、仙桃沙湖入列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咸宁获批国家级公园城市标准化试点,天门入选全国首批县级水网先导区,房县、安陆等14地成为国家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着力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能源清洁化利用,23个产业园区纳入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新增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2家、绿色工厂77家;电力装机规模首次突破1亿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提高到65%,公共交通系统新能源车占比达到78%,建成公共充电桩17万个、全国第5;在全国率先打通“电—碳—金融”三大市场,“中碳登”注册登记结算系统管理全国2533家企业账户,湖北碳市场累计成交量3.9亿吨、占全国42.7%。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扎实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城镇生活污水直排口实现动态清零,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90%以上,长江干流湖北段、丹江口库区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宜昌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襄阳、十堰入选国家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神农架获评世界最佳自然保护地,南漳、松滋等6地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罗田、竹山入选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我们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美丽经济”拔节生长,荆楚大地绿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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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完善城镇化推进机制,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分类开展试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燃气、供水、排水等老化管网改造,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改造提升老旧小区3150个。

一体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产业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抓好污染防治攻坚。巩固拓展中央交办突出问题整改成果,持续开展“夏季攻势”,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长株潭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力争提前完成“十四五”空气质量指标。扎实推进长江治污治岸治渔,实施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指标计划。加快锰渣、铅锌渣、含铍废渣等处置技术攻关,持续抓好“锰三角”矿业污染整治和“四水”流域涉重金属深度治理,加强地下水安全管控,确保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

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范等工作。推进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协同治理,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湘江两岸规划管控,推进洞庭湖山水工程和邵怀、郴衡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深化重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治理。打造绿心中央公园等标志性工程,推动设立南山国家公园。强化“三区三线”刚性约束,健全生态补偿、损害赔偿、使用有偿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有序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抓好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调整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等结构,积极培育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构建废旧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快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建设,基本建成新型电力系统“三区三厅”示范工程。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天蓝日丽,山灵水秀,是我们共同守护的目标。我们要持续发力、攻坚克难,为子孙后代留下永续生存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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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基础设施、产业配套设施和产城融合等领域短板,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

抓好农村厕所、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三大革命”,以超常规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村施策选择治理模式,力争年底前治理率超75%。实施乡村补短板工程,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超50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旧桥梁240座,推动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提升至87%,让父老乡亲喝上“放心水”。

水利航道方面,推进全省水网建设,加快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和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二期建设,规划建设雷州半岛输水储水网络,开工建设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加快西江肇庆、云浮和北江韶关、清远等港区内河码头建设。

构建广东全域绿美大格局。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深入开展林分优化、林相改善,实施林分优化提升200万亩、森林抚育提升200万亩,系统谋划北部沿南岭、南部沿海、中部沿江区域造林绿化格局。持续推进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提升县镇村绿化水平,抓好绿美城市公园建设,优化生态廊道、绿道、碧道、古驿道,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设一批村庄公园、山地公园、郊野公园。推进南岭国家公园和丹霞山国家公园创建,高标准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探索新旧采矿用地挂钩制度。发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引导全民参与植树造林、爱林护林,充分利用“四旁”、“五边”,因地制宜见缝插绿、留白增绿、拆违还绿,打造推窗见绿、行路成荫、四时常绿、处处皆绿的美丽家园,让群众身边绿起来、美起来。

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狠抓臭氧治理,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打好“车、油、路、港”协同治理组合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深入实施碧水攻坚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开展干支流协同治理、水塘河道清淤,确保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稳定在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深化塑料污染治理,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和新污染物治理,建设全省域“无废城市”。

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围绕能源、工业等重点领域稳步实施碳达峰行动,布局发展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开展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试点,扩大碳排放交易与绿电交易规模。推广节能技术装备,开展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全力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扎实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大力发展节水产业,推动绿色水经济蓬勃发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政策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创新。

我们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作为百年大计推进,守护好南粤大地的一草一木、万水千山,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让绿色生态优势源源不断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

加快推进农村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完成1000个以上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全省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以上。新建和改造城镇污水管网超1800公里,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超30万吨/日。

20

广西

打造八桂水网,开工龙江河谷灌区、黑水河灌区、长塘水库及350个以上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成百色水库灌区等工程。

深入挖掘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农民工市民化、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需求,提高供给匹配性。

统筹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筑牢我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海洋环境保护。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加强漓江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石漠化治理。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植树造林350万亩。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湿地、红树林、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推进互花米草治理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扎实推进西南岩溶国家公园、南宁国家植物园创建。

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持续开展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做大节能环保装备等绿色产业。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和装机比重。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生态文化旅游特色乡(镇)村创建。大力推动EOD项目落地。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活动。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让高颜值的“绿水青山”转化为高价值的“金山银山”!

21

海南省

探索贯通生态保护、增值、变现全过程的有效机制,建设美丽海南,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

整治环境突出问题。高标准抓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杜绝虚假整改、形式整改。实施中央资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动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生态保护修复。探索陆海统筹、山海联动生态修复新范式,实施南部热带区域山水工程子项目37个。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实施标志性工程。启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人工林处置一期项目。推广新能源汽车10万辆以上。加快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建设。巩固扩大禁塑成果。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75%以上。以饮水提升、城市污水突出问题整治、镇区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推进“六水共治”,全面剿灭劣V类水体。

推进“双碳”工作。做强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深化滨海蓝碳及渔业碳汇应用研究,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探索建立海南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标准,开展碳标签试点。持续建设碳普惠应用场景。推动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示范项目建设。深化赤田水库和松涛水库流域生态补偿,创新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

22

重庆市

加快现代水网建设,促进水网与水电、航运等功能协同融合发展,推进藻渡、跳磴、向阳水库和渝西水资源配置等工程建设,实施一批农田水利、防洪避险等项目。

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市、区县、镇街三级联动执法,建设专业化城市治理队伍。实施“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行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拉网”清理整治,启动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加强社区物业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河湖,落实“河湖长制”,“一河一策”加强河流保护,实施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整治,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加快污水溢流、侵占岸线、水土流失等问题治理,强化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和库区水域清漂,持续改善水环境。守护美丽蓝天,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主城都市区治气攻坚为重点,加强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力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20天以上。打造净土家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巩固提升工程,深化限塑减废协同治理攻坚,提高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执行准入清单。全面落实林长制,持续实施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做好缙云山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后半篇”工作,深入推进锰污染综合整治和锰矿山生态修复,提质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和国家储备林,打造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共建“六江”生态廊道,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做好三峡后续工作。支持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建设。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升级“长江绿融通”服务系统,优化“碳惠通”平台,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

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工业、城乡、交通等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计划,加快工业园区循环化和节能降碳改造,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动低碳数字能源试点示范,打造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培育壮大节能环保装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制造、装配式建筑,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鼓励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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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上游意识、扛牢上游责任、强化上游担当,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不断提升巴山蜀水颜值、生态产品价值和人居环境品质。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严格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国家移交长江黄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开展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项目600个,确保全省空气质量好于上年。持续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有序实施全省土壤分区管控。系统推进工业、生活、农业面源污染协同治理,持续开展“三磷”、入河排污口、黑臭水体、尾矿库等专项整治,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动建制镇污水直排清零,确保203个国考断面水质全达优良,打造更加清朗洁净、清秀景明、清新怡人的城乡环境。

持续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严格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深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快15个美丽四川先行县建设,打造一批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和美丽河湖。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批复设立若尔盖国家公园,争创四姑娘山世界地质公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实施林草碳汇项目开发试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探索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开展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深化国家低碳城市、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降碳三年攻坚,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持续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零碳供应链等绿色低碳试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推动西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电动四川”行动,拓展“四川造”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推进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和省级园区循环化低碳化改造试点示范,建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开展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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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工业固废综合治理、重点河湖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四大攻坚突破”,加快磷石膏、赤泥、锰渣等尾矿渣及冶炼废渣历史遗留问题治理,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

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完成武陵山区“山水工程”建设任务。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280万亩、石漠化治理6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000平方公里,建设国储林省级示范基地10个以上,森林覆盖率达63.3%左右。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完成我省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加快创建梵净山国家公园、西南岩溶国家公园。

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扎实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积极探索“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建设。公共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90%。持续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实施“以竹代塑”发展计划。

还提到,落实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和污水管网、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民间投资占比达到40%左右。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8.58万户,建设改造城镇地下管网2400公里。加快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城市(县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84万立方米/日,设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保持97%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5%以上。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好用好生态产品交易中心,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严格落实赤水河等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

深入推进“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整村推进改厕、改圈和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4.5%,30户以上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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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金沙江干流国控断面和赤水河水质稳定保持Ⅱ类以上

●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保持100%达标

●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

●确保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全国前列

●严格落实九湖保护条例,“一湖一策”精准施治

●实现杞麓湖水质脱劣

●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加强“三屏两带多点多廊”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加快创建国家公园和国家植物园

●新增绿化面积8万亩以上,完成营造林260万亩、种草改良25万亩

●创建6个零碳园区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以竹代塑”产业

26

西藏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继续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城市庭院绿化行动,加快实施拉萨南北山绿化、雅江中游贡嘎机场周边及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新增营造林95万亩以上,修复治理退化草原550万亩。积极推进以“珠峰”等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狠抓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实施冰湖灾害监测预警。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进“无废城市”“无废细胞”建设。抓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稳步扩大国际绿证交易,不断加快生态产品价值转换。

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加快推进边境区域公共服务中心、安置点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电网、公共服务、智慧边防等工程,完善边境产业支持政策,实施边民增收专项行动,努力让边民早日享受优于腹心地区的公共服务,始终保持高于腹心地区的收入增长。

27

陕西

更好服务全国生态保护大局。健全秦岭常态长效保护机制,实施守护祖脉秦岭三年行动,持续巩固“五乱”、小水电等治理成效,加快建设生态监测网络,抓好林业病虫害防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加快黄河西岸、渭河沿岸生态建设,加强渭北旱腰带生态修复,修编“三北”工程六期规划,以毛乌素沙地、白于山区为重点,大力推进荒漠化防治,全力打好“几字弯”攻坚战,完成沙化土地治理9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4000平方公里,全省水土保持率不低于70.8%。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抓好汉丹江重点流域矿产开发综合整治,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贯彻国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以减排、减煤、减卡为重点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提升重点行业减排绩效,新增B级及以上企业100家左右,削减关中地区电煤消费160万吨,力争煤炭主产区铁路运输比例达到90%,国考10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6.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99.1天。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陕北、关中地区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和整治,深化延河、石川河、泾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深入排查整治耕地周边重金属污染,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促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利用,深化煤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积极推动地热资源利用。探索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完善绿电交易市场等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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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加快推进塔里木河干流、和田河流域等5个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加强艾比湖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完成造林120万亩、种草改良470万亩、荒漠化治理450万亩。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率达到49.38%。在塔克拉玛干、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区域布局建设光伏治沙项目。全力做好卡拉麦里、昆仑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持续加强污染防治。深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加强农田地膜污染治理。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力度。深入开展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优化能耗“双控”管理,推动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支持煤炭、油气、矿产等重点产业高端化、绿色化、低碳化发展。加强城市和工业污水循环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种养循环模式。

还提出,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继续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深化工业源和面源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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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开展重污染天气防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空气清洁行动,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和水环境质量管控,消除劣Ⅴ类水体。推进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大力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专项整治。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等整改落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稳妥有序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口,促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推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项目开发交易。争创国家第二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试点园区。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加快兰州、金昌、天水、兰州新区“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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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工程,统筹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建好零碳产业园区,加快重点行业企业绿色低碳节能改造,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先行先试,深化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和示范县建设,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绿色电力消费体系,落实国家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深化林草碳汇试点,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作出青海贡献。

科学有序推进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建设。深入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织密“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气候变化、生态系统监测预警,优化“河湖长制+林草长制”联动机制,构建更高标准生态环境评价体系。深化生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推动湟源、祁连等8个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完善黄河、湟水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提升绿水青山的颜值,更好实现“金山银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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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银川、吴忠固原、中卫的19个县区城区清洁取暖率达100%。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动,集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动态消除城市、县城黑臭水体,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45%。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如期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让全区人民享受更多的好山好水好空气。

打好绿色低碳发展整体战。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推动能源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全面实施节能减排”十大重点任务”,全面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新建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建成宁东“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全面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快”无废城市"”海绵城市”“园林城市“建设,大力倡导垃圾分类、绿色出行和公共机构节能,让绿色低碳生活成为宁夏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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