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通知

慧聪水工业网 2024-02-26 10:58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一、统筹推进漏损治理工程建设

(一)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1.改造老旧供水管网。结合“三供一业”改造、政府民心工程等工作同步实施居民用户水表出户改造、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和老旧市政供水管线改造,在减少管网漏损的同时,同步解决部分老旧小区水质不稳定、水压不足的问题(河北省唐山市)。

扩大供水管网改造的覆盖面,改造老旧供水管网的同时,对居民入户管网进行改造,进一步提高供水安全性(黑龙江省富锦市)。

2.合理制定改造计划。根据施工条件、管道材质、铺设年限、漏点情况、管网水压、水质问题等因素对供水管网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按照重要性、迫切性及改造条件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制定次年老旧管网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湖北省利川市)。

3.加强施工质量监管。开展供水管网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定《苏州市城乡供水管理规范》《苏州市高品质供水管网建设与运维规程》等标准,明确供水管网改造要求。督促各供水企业完善内控标准,提高管网改造施工质量。不定期开展联合抽查或单独抽查,落实问题通报和信用管理等惩戒措施(江苏省苏州市)。

4.统筹地下管网建设。根据《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的占路、掘路、占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进展。同时,建立“地下管线统筹建设”机制,减少施工过程对城市交通及道路维护的影响(山东省济南市)。

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理顺协调机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道路开挖,推动供水管网与其他市政管网同步施工(湖北省利川市)。

(二)提高居民加压调蓄设施专业化运维水平,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5.推进居民加压调蓄设施专业化运维。推进标准化泵房建设,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黑龙江省富锦市,江苏省无锡市、苏州市,湖北省武汉市)。

理顺“政府—供水企业—居民加压调蓄设施企业—物业—业主”之间的关系,当地供水企业牵头成立居民加压调蓄设施专业化运维企业,逐步接管居民加压调蓄设施(河南省平顶山市)。

针对全市2000年前建设的既无物业管理、又无加压设施(“双无”)的老旧居民用户共用供水设施老旧等问题,印发实施《广州市推进供水服务到终端工作方案》,新建改建老旧供水管道和附属设施、更新改造二次供水设施及配套设备、更换不锈钢水箱等,将改造后的用户共用供水设施移交属地供水单位维护管理,实现专业化运维(广东省广州市)。

(三)建立健全用水分区计量体系,完善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

6.因地制宜实施分区计量。按照《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工作指南》,采取“自下而上”的模式进行分区建设,实现水量数据的实时传输和有效分区域监控(河北省唐山市)。

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区实施路线,打造分区计量管理体系,同步完善分区计量管理软件功能,提高分区计量管理水平(江苏省无锡市)。

试点推行弹性分区建设,在漏损较高区域的现有二级分区和小区计量分区(DMA)之间,建立控制范围为2-5 平方公里,覆盖供水人口1-2 万户的弹性计量分区,根据分区漏损控制情况及时调整计量分区边界,构建可灵活变化的分区模式,降低建设成本和管理维护成本(福建省福州市)。

7.优化用水计量策略。根据用户实际用水与计量水表的匹配度,对用户计量表进行按需“缩径”换表,有效减少计量漏失水量(河北省廊坊市)。

根据非居民重点用水户水量的动态变化情况,合理确定水表口径并及时更换水表(山西省高平市)。

对用水量较大用户安装用水远传计量表,实现数据实时采集监控,对水量飙升或骤降的用户,及时筛选报警,对没有安装远传终端的表计,加密抄表频次(辽宁省阜新市)。

8.市政绿化消防用水装表计量。对市政、绿化、消防用水装表计量,实行定点取水和计量收费,通过智慧水务平台实时监测压力及流量等数据(山西省高平市、广东省广州市、云南省玉溪市、陕西省榆林市)。

(四)合理调配管网压力,保障管网高效节能

9.实施分时段压力调控。在供水主干管网运行水力性能评估的基础上,合理设置智能调压阀,对水厂和泵站进行多时段压力调控,在保证用户端压力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供水管网压力,实现“高峰不低,低峰不高”的供水管网压力调度目标(江苏省苏州市)。

10.开展分区压力调控。合理划定压力分区,对压力偏高的供水管网加装智能调压阀,分段分区调压,有效降低爆管频次,减少漏损水量(江苏省苏州市、宿迁市,山东省临沂市,海南省儋州市,云南省楚雄市)。

综合考虑地势、水压等因素,调整水厂和泵站供水区域,降低部分厂站的出口压力,增设在线压力监测设备和调流阀,动态监测并及时调整水压,实现管网压力均衡(福建省福州市)。

(五)开展供水管网智能化建设,提高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的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11.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对自来水公司内部由多个管理系统收集的、不同类型和用途的监测数据,制定统一的数据管理与数据交换标准,实现自来水公司内部不同管理系统间的数据共享,提高数据使用效率和管网漏损治理的精确度(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芜湖市)。

将抄表方式由单双月混抄改为按月抄表、定日抄表、定点抄表,保证每个区域水量统计时间为同一周期,有效提高基础数据准确性(湖北省荆门市)。

12.动态更新基础数据。建立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采集供水管网和附属设施(阀门、消火栓等)基础数据以及水表的坐标位置,对基础数据进行持续完善和动态更新(江苏省苏州市)。

结合老旧管网改造计划和实施情况,同步更新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管网基础数据,确保数据时效性和准确性(湖北省利川市)。

13.开展夜间最小流量分析。组建专业的供水管网数据分析团队,在分区计量的基础上,对夜间最小流量进行数据分析,并与考核表水量进行比对,辅以人工检漏验证、用户用水习惯分析等方法,用经验法和比较法综合判定是否存在管网漏水,及时发现水量异常情况并迅速处理(湖北省荆门市、湖南省邵阳市、云南省玉溪市)。

14.实施智慧管控。以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建设智慧供水管理系统,实现全部管网及附属设施的一张图信息化展示和查询,为工单、调度、管网水力模型等其他漏损治理相关信息化系统提供管网数据、水表位置等方面的数据支持,实现就近快速派单;改变传统以人工为主的运营模式,形成“智慧调度+网格责任+快速响应”的智慧供水格局(江苏省无锡市、苏州市,湖南省邵阳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等)。

划定单体楼、居民小区、城中村等五类居民供水单元,构建“一图一表一排名”展示和分析平台,建成供水单元精细化管理系统(广东省广州市)。

15.提高检漏效率。结合智慧供水管理系统,构建“噪声自动报警—智能筛查—人工精准识别”噪声漏点检测系统和“分区计量+漏损预警+智能巡检”的管网漏损预警-识别-维修一体化治理体系,实现对管网漏损的智能筛查和精准识别(河南省郑州市、安徽省铜陵市、青海省西宁市)

在传统检漏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噪声检测设备,构建渗漏预警体系,划定重点检漏区域,合理分配噪声检测设备的投放数量及移动频率,辅助人工检漏缩小漏损排查范围,提高漏点检测效率(湖北省利川市)。

二、建立健全漏损管控长效机制

(一)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水价形成与调整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作为落实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目标的责任主体,成立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作,细化分解各部门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作(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高平市、辽宁省阜新市、湖南省常德市、甘肃省定西市等)。

2.健全水价形成与调整机制。根据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定期开展供水成本监审(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北省武汉市等)。

(二)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3.企业设立控漏工作小组。供水企业成立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及时跟进漏损治理工作进展,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及总结,定期上报漏损治理工程进展,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将产销差或漏损率指标纳入供水企业考核体系(江苏省苏州市、宿迁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郑州市等)。

4.建立漏损控制管理制度。制定计量分区的封闭性测试(零压测试)、巡检(检漏)管理考核制度,构建“公司-服务所-网格管理区域”三级网格管理体系(河北省廊坊市)。

强化企业内控管理,以降低漏损为工作目标导向,将供水服务特别是与漏损控制相关的抢修、检漏、巡线等重点工作纳入工单体系,强调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通过现场取证及电子化台账等手段加强巡检(福建省福州市)。

印发《产销差控制技术导则》,明确各供水单位年度产销差控制目标,规范开展供水范围内产销差及漏损率分析、控制及管理工作(广东省广州市)。

供水企业制定《管网巡查保护管理办法》《管网抢修管理办法》《重大爆管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加强管网巡护,规范抢修作业流程(四川省成都市)。

5.健全控漏激励机制。制定产销差治理激励方案,体现“多劳多得”原则,设置漏损控制奖励,通过行为激励和目标激励两种方式,激发员工在漏损管控上的积极性、自主性(福建省福州市)。

将节水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与企业员工绩效直接挂钩,提高漏控工作相关单位与岗位的考核权重以及兑现基数,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湖北省荆门市)。

建立了抢修维修计件、测漏计件、抄表计件、设备维保计件、巡线计件工资标准等5项激励措施,进一步提高抢修维修及时率和主动测漏效率(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三)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

6.加大资金投入。在老旧供水设施更新改造方面,建立市区两级财政及供水企业共同出资改造、改造后交由供水企业维护管理、运维管理费用纳入供水成本的机制,推动老旧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并实现长效管理(福建省漳州市)。

构建政府与企业35:65 资金分担模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瓶颈问题(河南省郑州市)。

借助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主导出资70%,供水企业出资30%,推进老旧供水管道改造,实施成效显著(云南省玉溪市)。

7.实施合同节水。采用节水效果保证型技术服务模式,以控漏降漏为核心,在深化分区管理、智慧水务建设、健全漏控机制等方面全面开展合作,产销差逐年降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实施第三方专业检漏,委托第三方开展市政供水管网探漏工作,并同步建立供水管道检漏、修漏工作台账,实施跟踪考核制度,提高管网漏损检出效率(福建省漳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创新高校合同节水模式,强化技术指导,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累计推进高校合同节水管理项目20余个,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湖北省武汉市)。

附: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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