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海洋“塑”缚 如何才能多元共治?
在近日召开的海南省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由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南海生态环境研究所副所长吕淑果提交的“关于海洋塑料污染多元共治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公开办理结果。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将系统部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塑料废弃物回收管理,以及陆域、海洋塑料污染治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形成符合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的塑料污染治理法规和政策体系。
海南是海洋大省,拥有近2000公里海岸线,海洋污染防治需要持之以恒。那么,海洋垃圾和海洋塑料污染什么关系?如何治理、有哪些良策?
允许向海洋倾倒的废弃物≠海洋垃圾
说起海洋垃圾,或许很多人存有疑问:究竟哪些算海洋垃圾?
海洋垃圾包含哪些种类?
这里要先特别讲明一点,海洋废弃物(Waste)并不等同于海洋垃圾(Trash),生态环境部曾在新闻发布会中公开指出,“允许向海洋倾倒的废弃物与海洋垃圾截然不同”。
根据国际公约和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允许向海洋倾倒的废弃物只有疏浚物、城市阴沟淤泥、渔业加工废料、惰性无机地质材料、天然有机物、岛上建筑物料、船舶平台等7类废弃物。这些废弃物中绝大部分均来自海洋,可以说是“来自海洋、倾倒于海洋”。
而海洋垃圾是指海洋和海岸环境中具持久性的、人造的或经加工的垃圾废物,主要成分有塑料袋、漂浮木块、塑料瓶、玻璃瓶、饮料罐和渔网等,主要是来自陆源,大部分属于“产生于陆地、输送到海洋”。
“根据其分布位置,可以将海洋垃圾分为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以及海底垃圾。所以我们在海滩上见到的那些垃圾也属于海洋垃圾。”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林尤伟博士告诉中国环境报记者。
根据《2022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2022年,生态环境部对全国60个近岸区域开展了海洋垃圾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和海底垃圾的种类和数量。
监测数据如图所示:
(周亚楠制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塑料是海洋垃圾的主要类型。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和海底垃圾中,塑料类垃圾分别占86.2%、84.5%和86.8%。
此外,林尤伟还向记者补充说道,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2021年发布的《从污染到解决方案:对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的全球评估》报告中指出,近年来,塑料污染渗透到水生生态系统的现象急剧增加。
目前,全球海洋中有约0.75—1.99亿吨塑料垃圾,占海洋垃圾总重量的85%。如若不采取有效的干预手段,预计到2030年每年进入水生生态系统的塑料垃圾数量将比2016年的900—1400万吨/年增加近两倍,到2040年将达到2300—3700万吨/年,相当于全世界每1米海岸线就将有50公斤的塑料垃圾。
“除数量激增外,海洋塑料垃圾的空间分布也日趋扩大,从近岸到公海、从赤道到极地、从表层海水到深海洋底,甚至在地球最深处马里亚纳海沟,都发现了塑料垃圾的踪影。”林尤伟介绍,“这无疑将对人类健康、全球经济、生物多样性和气候问题带来严峻后果。”
为何约80%的海洋垃圾来源于陆地?
据介绍,当前海洋垃圾主要分布在表层水体、岸滩、深海沉积、海洋生物体内等,“日常生活中的海洋垃圾,尤其是海洋塑料垃圾可能存在上百年甚至千年才能降解,其危害也具有持久性。”林尤伟讲述。
《从污染到解决方案:对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的全球评估》报告显示,所有海洋生物,从浮游生物、贝类到鸟类、海龟和哺乳动物等都面临着中毒、行为障碍、饥饿和窒息的严重风险。珊瑚、红树林和海草床也被塑料垃圾所淹没,导致无法获得氧气和光线。人体在多个方面同样容易受到水体中塑料污染的影响,这可能导致荷尔蒙变化、发育障碍、生殖异常和癌症。
正确认识海洋垃圾的来源,从源头上减少海洋垃圾的数量,有助于降低海洋垃圾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那么,海洋垃圾都来源于哪里?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调查报告曾指出,大约80%的海洋垃圾来源于陆地,20%左右来源于人类海上活动。“陆地上的垃圾尤其是塑料垃圾,一旦进入海洋,留存时间长、治理难度大。尤其在台风等极端天气影响下,海洋垃圾多会随强风和潮汐聚集上岸。当前主要的解决手段还是加强源头治理、采取预防措施并且一旦发现后就要予以及时清除。”林尤伟表示。
他介绍,“在海洋垃圾的陆上来源中,我们人类日常活动产生的垃圾占绝大部分,垃圾通过河流进入海洋环境。其次是垃圾填埋场,特别是离海洋比较近的垃圾填埋场,经过暴风雨冲刷,很大一部分垃圾会被带入海洋环境中。”
海上来源主要来自人类生产生活行为,比如海上石油开采、海上观光旅游以及水产养殖等。
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提出哪些新要求?
“相关数据显示,90%以上的海洋垃圾最终会沉积在海床上。”林尤伟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海洋公益项目团队的志愿者,他常年参与到海洋保育的一线工作中,进行海洋垃圾清理和海洋科研数据的收集。
正因为对海洋保护的热爱和坚持,林尤伟希望让更多人参与进来,以此推动人与海洋的互动,保护海洋。
近年来,我国也在不断完善涉及海洋垃圾问题的相关政策法规。
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管理海域的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清理制度,统筹规划建设陆域接收、转运、处理海洋垃圾的设施,明确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等的海洋垃圾管控区域,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拦截、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公众参与上述活动。
而其中第九十三条规定,个人擅自在岸滩弃置、堆放和处理生活垃圾的,按次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当前,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正在进行,对海洋垃圾治理也提出了要求: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行动,巩固深化渤海渔港环境整治成果,将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主要渔港纳入名录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渔港、渔船停泊点生产生活污水和渔业垃圾回收处置,推进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建设和环境清理整治。
——加强岸滩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岸滩及海面漂浮垃圾的监测调查,进一步推动沿海市县建立海洋垃圾清理工作长效机制,保持亲海岸滩等重点滨海区域无明显塑料垃圾。增加海滩等活动场所垃圾收集设施投放,提高垃圾清运频次。
“在海洋塑料污染治理方面,我国进行了大量务实高效的工作。”林尤伟介绍,“一方面,我国从源头层面加强塑料产品管控和减量。另一方面,我国对重点海湾开展专项清漂行动,督促沿海城市排查垃圾入海源头,建立海洋垃圾长效清理、防控机制,大幅减少我国海域塑料垃圾的存量和增量。如今,我国塑料垃圾和海洋塑料污染治理处于世界前列。”